央廣網北京8月31日消息(記者佟亞濤)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作為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的重要舉措,《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31日發布,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商務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細則作出清晰規定,更好地維護外資合法權益。

  《辦法》分為總則、投訴的提出與受理、投訴處理、投訴工作管理制度和附則五章,共33條,對投訴的提出、受理、處理方式、處理時限、處理結果異議等方面的工作規則作了清晰規定。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蔣成華介紹,相比2006年制定的《商務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暫行辦法》,這次出臺的《辦法》拓寬了投訴事項范圍。蔣成華說:“一是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申請投訴工作機構協調解決;二是可以向投訴工作機構反映投資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建議完善有關政策措施。”

  為了更好地保護外資權益,《辦法》要求投訴工作機構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投訴處理過程中知悉的投訴人的商業秘密、保密商務信息和個人隱私;對于通過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反映或者申請協調解決問題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蔣成華介紹,《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主要從兩個層面,來強化投資保護:一是規定了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享有的各項實體權利,強化了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的法律制度。二是完善了外資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救濟途徑,首次在基礎性法律層面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方面的制度。而此次出臺的《辦法》,就是確保有關制度能夠落到實處。

  蔣成華說:“外商投資法專門設立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制度,這是我國首次在基礎性法律層面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方面的制度。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事項范圍等作了進一步明確規定。此次商務部出臺《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就是完善操作層面的具體規則,保障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在投資保護方面的有關制度能夠落到實處。”

  商務部外資司司長宗長青說,《辦法》頒布實施,是我國加快邁向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一步。“通過完善外商投訴工作機制和制度,及時推動解決外國投資者反映的突出問題,將更加有利于促進中國政府與外國投資者之間形成良性互動的關系,進而助推我國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形成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