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28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近些年,一些旅游城市冒出不少“托管式公寓”。在樓盤銷售人員口中,“托管式公寓”聽上去很美,變成了穩賺不賠的“搖錢樹”。不少人被銷售人員一忽悠,頭腦一熱,就買了。托管式公寓真的是穩賺不賠嗎?

  河南鄭州購房人孔先生2018年買了一套他認為會“穩賺”的托管公寓,如今托管還不到兩年,他似乎已經看到了結局,“穩賺”變成了“穩賠”。

  孔先生告訴記者,2018年他在海南游玩時,被人推銷“托管式公寓”——海南廣物濱江海岸汀瀾度假公寓。據他回憶,當時銷售人員稱購買“托管式公寓”好處多多,可以以租養貸,投資回報比理財產品高,旅游能自住也可以換房住,不想租了可以自住、養老等。很巧的是,這個項目的銷售方也是托管方——河南旅居旅游有限公司的總部就設立在鄭州。孔先生因此對這個項目產生了興趣。孔先生說:“房子買了以后,業主可以不用操心,簽15年的托管合同,每個月返4100塊錢租金,而且每5年遞增10%。每一年還有一個月的換住資格,他們在全國各地都有項目,只要是哪個城市有他們的項目,就可以去哪個城市換住,可以住一個月。”

  孔先生當時認為,從收益來看,購買“托管式公寓”著實是不錯的選擇。于是,孔先生決定購買并繳納了定金及家具配置費。孔先生說:“首批家具得由我們來提供,我又付了5萬塊錢,他們承諾到15年后還我們房子時,會把所有的家具全部換成新的。另外,他還收了一個17萬元,收據上寫的是定金,我就認為是房款的一部分。”

  簽合同前繳納的這17萬元,到底是什么費用?孔先生簽完購房合同,交完首付款后還認為這是定金,直到辦理按揭貸款時,他才驚訝得知,這17萬元其實是托管費。而此時,他已經無法全身而退。孔先生說:“必須得買,不買這17萬元也不給你退,又加5萬元的家具費,現在要是放棄,等于22萬元就沒有了。我想著他之后每月返的錢足夠我還銀行按揭,也虧不到哪去。”

  如果能正常返祖,“托管式公寓”確實是不錯的選擇。但如今,孔先生遇到的情況是,對方已經托管多時,他卻連一個月的租金都沒有拿到。孔先生介紹,托管合同約定托管首年免費使用,所以返租時間從次年開始計算,也就是今年8月份本該開始返租,但他卻遲遲沒有收到房租。孔先生感覺對方有些不對勁,總是聯系不到人,于是,跑到其公司總部一探究竟,果真,在正常工作日,該公司卻大門緊鎖。好在該項目在海南的負責人,當時還能夠聯系上。今年8月份,孔先生趕到海南,對方還回了房屋鑰匙并承諾會返還租金,讓孔先生再等等。但到了9月份,孔先生再聯系這位負責人,對方稱已經辭職。之后這家公司就徹底失聯。

  記者調查發現,在海南廣物濱江海岸汀瀾度假公寓買房的業主遍布全國各地,有部分業主的情況和孔先生相似,房屋已經收回改為自住,還有部分業主現在是收不到房租,也收不回房子。

  目前河南旅居旅游有限公司總部已經人去樓空。業主們告訴記者,他們曾找過開發商,想要通過開發商聯系到河南旅居旅游有限公司,但開發商表示,他們當時和河南旅居旅游有限公司簽訂的只是包銷合同,托管等事宜他們并不知情,而且整個房產項目他們在2019年已經轉讓給他人。

  目前部分業主已經選擇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業內人士提醒,市場上售后包租的項目多數是為了加速賣房,先給購房者一個美好的前景和預期,抓住“穩賺不賠”的心態把房子賣出去,至于一兩年后能否落地變為現實都是未知數。托管失敗的案例比比皆是。另外,公寓托管已經被個別不良商家當成快速圈錢的工具。購房人買房時,一定要擦亮眼睛,認真甄別。

  “售后返租”“售后包租”,如此賣房合法嗎?“公寓托管”圈錢套路不少,購房人該如何甄別遠離陷阱?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提醒,在行政監管上來說,相關的部門規章明確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是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是售后包租的形式進行銷售的;同時,在民事方面,對于消費者來說,所謂的托管模式,更像是一種房屋銷售和房屋后續的經營捆綁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本身是存在較大的,比如虛假宣傳、經營不善,甚至是跑路的相關風險;從刑事法律上來說,如果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的返本銷售,或者售后包租、約定回購等銷售模式的,都有可能會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行,所以消費者對于房產銷售中的,無論是返本銷售還是售后包租,還是所謂的公寓托管等都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