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31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疫情防控期間,消費者看房匆忙,與中介、房東的溝通也主要依靠電話或者網絡,這也為產生租房糾紛埋下隱患。消費者租房后發現房屋異味嚴重,通過中介與房東協商退房,但過程一波三折:房東不出面,中介踢皮球。

  家住北京的董女士最近向經濟之聲《天天315》節目組反映,因為愛人在6月份收到廈門企業的入職通知書,7月前往廈門工作。7月25日,他們在福建廈門通過房屋中介機構租了一套房。由于行程緊張,她當天就簽了租房協議,還支付了三個月的房租和一個月房租的押金,總計一萬兩千多元。行李尚未搬進,董女士就發現房子有比較大的異味。由于她有哮喘病史,對此比較擔心,還馬上找來保潔人員打掃。不過,做過保潔后,房間的異味依然沒有改善。再加上董女士發現,房間有寵物毛和尿漬,推測房屋可能曾經租給過養寵物的租客,因此她與中介方和房東協商,打算退租,但是,協商的結果并不理想。更讓董女士無奈的是,中介人員的一句話,房東生氣得直接離開了——中介人員對房東說:“如果你不退租客押金,客戶要是故意破壞房子,你也沒有別的辦法”。這讓房東覺得,中介人員試圖教唆客戶破壞房子。

  此后,讓董女士更為不滿的是,中介把“皮球”踢給了她,讓她直接找房東協商退租的后續事宜。房東口頭表示,只要能在一個月之內轉租出去,就退剩余租期的房租和押金。但一個月之后,這套房也沒有被轉租出去,房東也很難聯系上了。隨后,她撥打了中介機構總部的投訴電話反映她所遇到的問題。之后,店長又給房東打了電話,房東當時表示,自己很忙,沒有時間考慮退租的事情。

  所幸發稿前,董女士告訴記者,上周末她終于跟房東成功協商解約,按照合同中的違約條款,她支付了一個月房租和違約金。

  北京天霜律師事務所蘆云律師提醒,為避免在租房過程中出現退租難的情況,消費者可將個人需求等內容寫入租房合同中,這樣才有依據。在發生問題時,要及時反饋給中介,同時也可以把相關事實以證據的形式加以“固定”。此外還應該及時留存錄音、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資料,以便日后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