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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上調失業保險金 鄭州每月漲128元
中廣網 201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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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昨日,記者從河南省人社廳獲悉,自2013年1月1日起,河南省對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進行調整。鄭州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864元漲至992元,上漲128元。
根據省政府印發的《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實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共分3個檔次,由原來的1080元、950元、820元,分別漲至1240元、1100元、960元。而根據《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所以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失業保險金標準相應調整為992元/月、880元/月、768元/月。由于鄭州是一類地區,原來失業保險金標準為864元/月,調整后漲到992元/月。
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后,各類失業人員可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補助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職業培訓補貼、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本月起也都隨之按比例上調。
責編:聶娟 來源:中廣網河南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