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省文化和旅游廳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春節期間文化和旅游市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對旅行社、星級飯店、文化市場經營單位等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通知要求,嚴格管控大型演出活動,春節期間各地原則上不舉辦大型演出活動,確需舉辦的,應在慎重評估的基礎上從嚴審批,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要求,壓實主辦單位主體責任。劇院等演出場所觀眾人數不得超過劇場座位數的75%,含有多個劇場的綜合性演出場所,不同劇場之間應當實行錯時錯峰或者通過不同路徑出入場。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75%,每個包間接納消費者人數原則上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75%。游藝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75%。

  旅行社要對旅游產品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做好線路設計產品對接和預定等工作,嚴禁組織到中高風險地區旅游。同時,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檔案檢測登記等工作。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督促旅行社落實“一團一報”制度,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填報旅游團隊信息并上傳電子合同,加強對旅行社的監督檢查。

  星級飯店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制度,落實進口冷鏈食品和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定期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換一消毒;必須推行公筷公勺,集中用餐區域要合理拉開桌椅間距。(記者 溫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