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我省出臺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辦法 確保選派精準、幫扶扎實、成效明顯、群眾滿意
為著力解決駐村幫扶中選人不優、管理不嚴、作風不實、保障不力等問題,更好發揮駐村工作隊脫貧攻堅生力軍作用,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海南省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指出,選派管理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實現全省貧困人口穩定脫貧為目標,堅持因村選派、分類施策,堅持市縣統籌、全面覆蓋,堅持嚴格管理、有效激勵,堅持聚焦攻堅、真幫實扶,確保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精準、幫扶扎實、成效明顯、群眾滿意。
《辦法》明確,駐村工作隊由省和市縣黨委組織部負責、定點扶貧牽頭單位協助派出,每個駐村工作隊一般不少于3人(含第一書記),其中省派定點幫扶單位駐村工作隊員不少于1人,在深度貧困村承擔定點幫扶任務的不少于2人。駐村工作隊每期駐村時間不少于2年。駐村工作隊員主要從省和市縣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選派,優先安排優秀年輕干部和后備干部參加駐村幫扶。駐村工作隊一村一隊,主要派駐到“十三五”建檔立卡貧困村,實現建檔立卡貧困村全覆蓋。
《辦法》要求,各市縣應當統籌整合各方面駐村工作力量,根據派出單位幫扶資源和駐村干部綜合能力因村選人組隊,重點向深度貧困地區貧困村和脫貧難度大的貧困村傾斜。要把熟悉黨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戰斗力不強的貧困村,把熟悉經濟工作的干部派到產業基礎薄弱、集體經濟脆弱的貧困村,把熟悉社會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糾紛突出、社會發展滯后的貧困村。(記者 原中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