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記者在全省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廣東省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方案》(下稱《方案》)已正式印發,新工作、新目標也隨之啟動。在多位專家看來,《方案》中提出的多項措施,將為薄弱村提供系統性的解決方案,成為廣東破解城鄉二元結構、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抓手。

  ●南方日報記者 邵一弘 黃進
 
  三類村鎮“對癥下藥”
  分級分類組團式幫扶
  《方案》提出實施分級分類幫扶,并將全省1127個鄉村分為3類,分別為粵東粵西粵北和肇慶市綜合實力較弱的鄉鎮600個,粵東粵西粵北及肇慶綜合實力較強的鞏固提升鎮301個,以及除深圳、肇慶之外的珠三角7市226個先行示范鎮。
  “在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廣東都可以形成農業現代化的‘廣東探索’。”在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術委員會主任孔祥智看來,在促進非農產業與農業有機結合、調動農民農業生產積極性方面,珠三角地區的先行示范鎮有望形成先進經驗,粵東粵西粵北則可以充分利用各地獨特的資源稟賦,在保護中實現跨越發展。
  對三類鄉鎮,《方案》指定了不同的“幫手”。其中,對600個綜合實力較弱的鄉鎮,分為省直及中直駐粵單位、珠三角6市及屬地市直屬單位三個層級開展幫扶,鞏固提升鎮則由屬地市結合實際全面推進強鎮興村。同時,統籌整合“萬企興萬村”、農村科技特派員等,深入開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研力量”組團結對幫扶。
  “在駐鎮幫鎮扶村過程中,這種組團式幫扶,可以為薄弱村提供系統性的解決方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研究員葉興慶認為,這是一種幫扶機制的創新,廣東在駐鎮幫鎮扶村工作中形成的先進經驗,有望向全國各地推廣應用。
  “從‘駐村幫村扶戶’到‘駐鎮幫鎮扶村’的戰略幫扶機制或方式調整,對于破解廣東城鄉二元結構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具有重要意義。”華南農業大學公管學院教授、廣東省減貧治理與鄉村振興研究院執行院長張開云說,由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研力量等分散幫扶單位向組團式的鄉村振興定點幫扶轉變,可使得優勢互補、資源整合,更好發揮聯農帶農作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此外,張開云認為,鎮域是最貼近農業農村農民的行政層級,廣東多數鎮域也是以農為基礎的城鎮。城鎮或鄉鎮是城鄉融合的契合點,也是城鄉資源要素雙向流動的核心支點,是帶動鄉村發展的重要節點。因此,駐鎮幫鎮扶村是破解廣東城鄉二元結構的有效方式。
 
  提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
  吸引要素集聚人才回鄉
  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水平,仍是駐鎮幫鎮扶村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方案》提出,將保持先行幫扶政策、資金支持、幫扶力量總體穩定;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分層分類及時落實幫扶政策,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體系。
  《方案》還提出,提升鎮村公共基礎設施水平及鎮域公共服務能力。記者梳理發現,從水、電、路、氣的完善,到醫療、教育、文化等公共資源的優化,再到景觀風貌提升等,“系統謀劃”和“統一規劃”等要求在《方案》中高頻率出現。“今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兼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多方面的城鄉規劃,將為整個‘十四五’期間的鄉村振興工作打好基礎。”廣東農村研究院副院長萬忠說。
  在廣東省政府參事、華南農業大學國家農業制度與發展研究院院長羅必良看來,鄉村的軟硬件設施建設,不僅有助于《方案》提出的“增強鄉村吸引投資、集聚要素等能力”落地,對于吸納人才回鄉也有重要幫助。
  “縣城的宜居宜業尤為重要,其中教育、醫療、養老是三個關鍵點。”羅必良說,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質量的提升,使在縣城工作既可以獲得較高的經濟收入,享受城鎮生活的便捷性與舒適感,也可以兼顧家庭責任,如贍養老人和教育子女,從而吸引人才和勞動力回鄉。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實施“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農村電商”“鄉村工匠”“高素質農民”等培育工程,在引導人才回鄉,校地、院地共建,科技特派員等方面也提出相關措施,以全方位的智力支持推動駐鎮幫鎮扶村工作。
 
  加強資金支持護航鄉村振興
  完善鄉村治理形成長效保障
  在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方面,《方案》提出重點實施“五個一”工程,即打造一個主導產業突出、規模效益明顯、產業鏈條較全、綜合競爭力較強的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引進一批發展后勁足、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建設一個集科技、農機裝備、金融等服務要素于一體的社會化綜合服務體,完善一套縣農戶積極參與鄉村產業發展的利益聯結機制,培育一批引領農民創業致富的帶頭人。
  針對鄉村產業發展,《方案》提出了對應的保障措施。在資金支持方面,2021—2025年,粵東粵西粵北和肇慶901個鄉鎮按平均每個鄉鎮每年2000萬元的標準籌集資金,重點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發展富民興村產業等方面;鼓勵金融機構建立完善服務鄉鎮的工作機制;鼓勵通過“6·30”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等平臺,廣泛發動社會力量捐贈支持;鼓勵用財政資金撬動金融資金和社會各類資金支持鄉村振興等。
  本次駐鎮幫鎮扶村工作中,農行廣東省分行主動請纓,在每個駐村工作隊都派駐一名金融助理參與工作。“金融助理駐村工作,將密切金融機構與當地政府、組團單位、經營主體和農戶的聯系,當好鄉村振興‘聯絡員’;協同制定落實鄉村振興的金融服務方案,當好‘服務員’;加強金融知識的普及推廣,當好‘宣傳員’。”中國農業銀行首席專家、廣東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朱正罡說。
  “在提供農村金融服務的同時,普惠金融服務還將培養和提高農村和農民的信用意識,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國銀行業協會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副主任董希淼分析,“在做好政策研究和風險防控的基礎和前提下,銀行業通過提供‘融資+融智’的綜合性金融服務以及非金融服務,增強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農戶和創新創業者的‘造血’能力,實現供需雙方共同受益,進而實現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的統一。”
  此外,《方案》專門提出土地出讓收入、發行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要優先支持鄉村振興。對此,萬忠建議,下一步應具體明確公共預算優先用于農業的比例,并妥善加以落實。
  在完善鄉村治理體系方面,《方案》提出多項措施,包括深入實施基層黨建三年行動計劃,強化鄉鎮黨委在推進鄉村振興中的作用;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問題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工青婦等群團組織作用,引導新鄉賢積極參與鄉村治理,用好村規民約,營造共建共治共享鄉村治理新格局等。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提出優化鎮村法律顧問服務機制,這對未來完善鄉村基層治理、促進產業發展將產生積極作用。華南農業大學人文與法學學院講師、美國埃默里大學法學博士顧方愉認為,當前鎮村法律顧問服務機制已在廣東得到廣泛推廣,而《方案》開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研力量”組團式駐鎮幫鎮扶村,在鄉村治理和鄉村建設不斷深化的背景下,為鄉村法治建設提供重要完善的支撐,有利于我省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和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的加強,有利于農村法治建設水平的加強、群眾合法權益的維護,從而更好地促進社會穩定。
  未來廣東鄉村法律顧問服務體系應當在哪些方面進行優化?顧方愉建議,應建立常態化的法律顧問服務機制、提高鄉村法律顧問人才的綜合素質、完善基層法律服務經費保障機制或補貼機制。“總而言之,政府、法律顧問與村委會三方應保持明確和適當的互動關系,形成完善的制度頂層設計、優質的中間服務力量與明確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才能更好地形成鄉村法律顧問服務的良性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