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式出爐。南方日報記者獨家了解到,首只“跨境理財通”產品或將于1個月后面世。

  征求意見稿對“誰可以買賣”“可以買多少”“可以買什么”等進行了詳細規定。例如,明確對單個投資者實行額度管理,投資額度為100萬元人民幣。“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暫定為1500億元人民幣。

  按照征求意見稿,港澳投資者可通過“北向通”購買內地理財公司發行的“一級”至“三級”風險的非保本凈值化理財產品;以及內地“R1”至“R3”風險的公募基金。內地投資者通過“南向通”購買的投資產品則將由港澳管理部門規定。

  “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意味著首只‘跨境理財通’產品的面世進入最后環節。”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金融學院院長易行健對記者表示。

  南方日報記者 唐柳雯 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