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記者/張瑋)“旅館客房、醫院病房和檢查室、集體宿舍、公共浴室、衛生間、更衣室、哺乳室均不得安裝攝像頭,而住宅小區等場所的攝像頭安裝范圍則將有所擴大。”3月17日,記者從深圳市人大獲悉,深圳將填補國內立法空白,先行先試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既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也避免安全漏洞。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因有鎖定目標、固定證據、震懾犯罪、查詢比對、數據分析等重要功能,成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重要保障。但該系統同樣是一把“雙刃劍”,對公共場所監控圖像的不當采集利用,導致嚴重侵犯自然人的隱私權和法人、非法人組織合法權益的案例屢見不鮮。

  《條例(草案)》擬規定,禁止在“旅館客房、醫院病房、醫院檢查室、集體宿舍、公共浴室、衛生間、更衣室、哺乳室”等可能泄露公民隱私的場所和區域安裝系統。違反且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同時,擬規定不得利用采獲的信息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不得侵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復制、翻拍、提供系統采獲信息。不得利用采獲的信息,非法進行基于人像、人體及車牌等敏感信息的個人身份識別;此類敏感信息用于公共傳播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也應對涉及當事人個體特征、機動車號牌等隱私信息采取使特定個體無法被識別,且不能復原的保護性措施。

  另一方面,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中,“該建未建”與“不該建亂建”“重復建設”現象同時存在的問題,留下不少安全隱患。

  《條例(草案)》擬規定,系統可以對有關公共區域、重點單位和重要設施實行全覆蓋安裝,包括“機場、港口、碼頭、火車站、公交場站等交通樞紐重點部位,高速公路、快速干線、交通軌道、主次干道、橋梁等城市重要交通設施的重點路段,口岸和國(邊)境的重點地段,廣場、隧道、人行過街通道等場所,地鐵、輕軌、客運車輛、客輪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圖書館、文化館、體育場館、旅游景區、會展中心、工業園區、旅館、住宅小區(城中村、出租屋);商業街、商貿區、商場、集貿市場;城市公園、休閑娛樂場所、足浴按摩場所、影劇院、網吧、餐飲場所、酒吧、公共停車場”等公眾場所等。

  還對部分區域范圍進行了擴大,比如,取消了對醫院、學校、農貿市場等場所只限于重要部位或者經營場所的限定,住宅小區(城中村、出租屋)不局限于出入口和周界等。

  值得一提的是,因人身、財產等權益遭受到重大損失以及其他情況緊急的,經系統管理人同意后,利害關系人可以查閱、調看系統關聯部分信息,但不得翻拍、復制。確因保存證據需要或法律、法規規定復制視頻圖像信息的,應當經系統所在地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