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規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人財物
2014-11-01 12:19: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重慶11月1日消息(記者劉湛)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消息,重慶市委常委會日前審議通過《關于黨政機關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人財物等工作的暫行規定》,強化對“一把手”權力的制約監督。
《規定》明確指出: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財務、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行政審批和其他不宜直接分管的工作。因特殊情況,確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直接分管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向組織人事部門備案。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承擔總攬全局和對班子成員監督管理的職責,班子成員嚴格按照分工和有關的規定履行職責,及時向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匯報工作,主動的接受監督。此外,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該帶頭執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自覺維護集體領導,重大事項必須由集體討論決定。
重慶市就要求領導班子分工、職責、權限等信息應當以適當的方式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各級黨委、政府加強對執行規定的組織領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切實抓好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的結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離崗位等組織處理;應當追究紀律責任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編輯:張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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