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例就近入學民告官案二審維持原判 教育局勝訴
2016-03-23 08:50: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南京3月23日消息(記者肖源 南京臺記者杜尚霏)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孩子的上學問題,一直是家長關注的焦點。最近南京首例就近入學民告官案二審宣判,讓“就近入學”政策的落地執行再次成為焦點。
“離家300米就有小學,卻被劃到2公里以外就讀”。南京一位想讓女兒“就近入學”不成的家長顧某,一怒之下將南京建鄴區教育局告上法庭,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就近入學”并不等于“最近入學”。最終駁回了顧先生的訴訟請求。但是顧先生不服繼而提出上訴。前天,這起南京首例“就近入學民告官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法院當庭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原告顧先生的訴訟請求。
南京市民顧先生家住建鄴區吉慶家園小區,去年9月女兒就上小學了。但孩子的學區卻被建鄴區教育局劃入了離他家2公里遠的南湖三小。2014年,顧先生居住的小區附近約300米處,新增了一所小學。他原本認為自家孩子入讀這所學校是順理成章的。但咨詢建鄴區教育局后卻得知,孩子的學區依然在南湖三小。
顧先生對此很困惑,“明明在我家門口300米的地方有一所學校,我女兒不能入學,而要跑到兩公里以外,要穿過八條馬路,穿過八個紅綠燈的學校去上學”。
顧先生認為,建鄴區教育局的行為違反了義務教育法中就近入學的精神原則,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權益,因此將建鄴區教育局劃分學區這一具體行政行為,告上了法庭。對此,被告方代表、建鄴區教育局副局長馬峰表示,保證最大多數孩子就近入學,是學區劃分的基本原則。他說,“我們只能在規劃的時候說在某一個片區規劃一個學校,我無法保證每一個兒童都能找到他自己滿意的學位。我更無法保證要保證每一個兒童上學的路上,不經過紅綠燈,我更無法保證他的公交線路有幾條”。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就近入學”并不等于“最近入學”。最終駁回了顧先生的訴訟請求。一審法院的承辦法官介紹,雙方的爭議在于如何理解“就近入學”的問題。就近,不是最近,僅僅是相對而言的。顧某認為,應該是以學校為中心,半徑畫圓,這樣才符合。半徑距離都是同等的。建鄴區教育局認為主要是以主干道為界來劃片。他是一種不規則的多邊形,這樣的話能兼顧到所有的學生。
一審敗訴后,顧先生又上訴至南京中院。二審中,顧先生認為,一審判決沒有查明建鄴區教育局整個施教區的劃分行為是否妥當。顧先生的代理律師認為,一方面,他將審查的范圍局限在南湖三小,對于其他的劃分的事實沒有認定,但是另外一方面,又按照被上訴人的理由,又從全區總體上考慮,比如說要全覆蓋,要總體上公平。一審判決就說那我只考慮吉慶家園和三小或者北小,但是跟我說考慮北小、考慮南湖三小距離上是舍近求遠,一審判決又拿不出總體公平(的理由),這樣的話永遠也說不過去。
南京市建鄴區教育局方面坦承,劃分施教區的方式確實存在一定的瑕疵,會造成部分適齡兒童未能被安排至離家最近的學校入學,但 “就近入學”不能孤立地去理解。教育局一方的代理律師認為,一是確保適齡兒童在其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第二應當根據行政區劃;第三應當結合學校的布局;第四應當考慮適齡兒童數量和分布狀況。這四個原則是一個有機整體,“就近入學”是劃分施教區的原則之一,只能和其他劃分原則相適應、相匹配,并和其他的劃分原則相互制約,所以劃分是要充分考慮上述四個原則。
南京中院二審審理認為,本案被訴行政行為雖然沒有完全滿足上訴人的利益訴求,但在盡可能滿足個體利益的前提下,綜合考量社會整體現狀,兼顧了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與個體利益的維護,符合行政權行使的基本價值取向。因此,被訴行政行為對施教區的劃分符合建鄴區教育現狀,也符合義務教育全員接納、教育公平、就近入學的原則,不屬于法律規定的“明顯不當”情形。因為“就近入學”起訴教育局的,顧先生并不是第一個。早在2006年,就有北京原崇文區的學生家長狀告教委違反“就近入學”原則,隨后被法院駁回訴求;去年,上海浦東也有相似的案例,結果也是一樣:駁回原告訴求,教育部門勝訴。今年2月19號,教育部在其官網上發布通知,其中明確表示,鑒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學校布局具有不均勻性、街區形狀具有不規則性,就近入學并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要充分考慮可能影響公平的各關鍵要素,確定相對科學的劃片規則,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整體上相對就近入學。片區確定后,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不過,審理此案的南京法院方面表示,教育關乎民生,關乎群眾切身利益,因而在決策過程中,教育部門更應當充分地聽取群眾意見。
就近入學的政策目標,就是為每一個適齡兒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機會,確保教育的公平。在保證每個公民平等受教育的問題上,就近入學可能不是最佳的選擇,但卻是相對較優的方案。學生家長之所以如此執著地與“就近入學”原則較勁兒,根源上,還是教育資源配置的區域分布不均衡。
編輯:姜萍
關鍵詞:南京;就近入學;教育局;勝訴
離家300米就有小學,卻被劃到2公里以外就讀。南京市民顧先生為這事兒,把建鄴區教育局告上法院。昨天,這起南京首例“就近入學民告官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法院當庭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原告顧先生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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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9 19:25:00
事發地點是一個堆放粉煤灰的大倉庫,里面堆放著的粉煤灰有6,7米高,倉庫門口有一根碗口粗的吸灰塑料管通往里面,門口散落著60公分厚的粉煤灰,粉煤灰上面遺留著被埋民工穿的腳鞋和一雙防護手套,一名民工告訴記者,這個倉庫是粉煤灰中轉站,平時里面堆放著近千噸粉煤灰,最高的地方有6,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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