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小區新老物業交接 業主自費購買盾牌與老物業對峙
2016-11-06 16:31: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南京11月6日消息(江蘇臺記者林炬力 王德儉 朱延慶)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昨天,南京江寧“托樂嘉小區”計劃進行新老物業交接,新的物業公司萬科物業就即將進駐,然而,在這所小區,物業交接工作不會順利這在大多數人的意料之中,但是現場的混亂情況,還是讓很多人意想不到。
上午8點半,業主自發成立的護衛隊身穿統一服裝,帶著防刺背心、手套以及盾牌來到物業公司辦公樓,準備清場進駐。業主們說,這些裝備都是業主自己籌款在網上購買的,因為在此之前,曾發生過物業公司毆打業主的事情,他們這是為了自衛。小區護衛隊成員表示,“因為業主在這里本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了,他們拿刀砍了業主幾次,打架是家常便飯。”
除了成立業主護衛隊,業主還專門聘請了安保公司維持秩序。而老物業愛濤物業則讓保潔人員全部坐在樓梯上,阻止業主進入,為此雙方發生激烈的沖突。
隨后,江寧開發區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現場,將雙方分開維持秩序。小區業主委員會表示,他們從7月份開始,就啟動了更換物業公司的程序,目前流程已經全部走完,但愛濤物業公司拒絕撤出。托樂嘉小區業委會副主任高浩然表示,“我們和萬科物業10月1號簽訂協議,但是現在老物業不愿意交接,我們在10月29號的時候,給老物業發函,做過一個清場,完成和平交接,但是當時老物業拒絕了。”
為了快速進入辦公樓,護衛隊成員從另一處樓梯進入,但再次與愛濤物業公司發生激烈沖突。隨后,警方迅速增派警力,將局面控制住。而在現場,也有部分業主相互發生了爭執,原因是部分業主反對新物業漲價,不愿更換物業。“(物業費) 漲的有點高,假如萬科進來,管理好了再漲也不遲,還沒有進來就要漲價。”
為了防止事態擴大,經過警方的努力,保潔人員首先撤離現場。隨后,街道物業辦,愛濤物業公司,小區業主委員會等各方坐下來協調此事。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協商,愛濤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撤離了現場,而事件也取得了一定的進展。托樂嘉小區業主委員會陳主任表示,“現在行動的結果是物業樓已經被清空,跟老物業形式的交接已經完成,下面進一步的談判,是跟老物業談一些交接的事情。”
隨后,業主委員會與新物業公司簽訂交接邀請書。至于交接細節,各方將繼續協商。截止到中午12點半,小區恢復正常秩序。
江蘇淮寧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沈加樓認為,由于業主委員會已經走完相關更換物業程序,因此,蘇州愛濤物業拒不撤出托樂嘉小區的行為已經違法,但違反的只是民法,即使不履行法院要求撤出的判決,也只會受到罰款,相關負責人被拘留的處罰。而部分業主與愛濤物業對峙,并且發生沖突的行為非常危險,甚至有可能觸犯刑法,這種方式并不可取。
沈加樓表示,如果業主自發驅趕(老物業)造成的損害,一旦造成財產損失甚至造成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組織者或者具體實施者要承擔刑事責任,不建議通過這種方法。一是尋釁滋事,另外發生打架,會不會是聚眾斗毆,擾亂秩序,這種都有可能。
沈加樓律師表示,一般來講,類似托樂嘉小區這樣的的物業糾紛有三種解決方式。“每個政府都有一個物業管理辦公室,每個街道辦都有的,可以通過它來協調,因為物業公司很多東西也受他們牽制。第二個辦法就是通過業主委員會,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以后排除妨礙,趕他(物業公司)走,情況緊急的,可以先予執行,讓法院把他們清走。第三個就是協商,新老物業一起協商,業主委員會來召集他們協商,看看能不能達成一致,(老物業)主動離開。”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實行業主自治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從法律關系上來講,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是委托者與受委托者、聘用與受聘的關系。在我國,小區物業與業主委員會、業主之間產生矛盾、糾紛的情況屢見不鮮,如何破解呢?沈加樓律師建議,可以出臺行業措施,約束、規范物業公司進駐和退出的程序以及方式。“合同到期,(物業公司)不肯走,能不能建立黑名單制度,在準入上限制它。如果這種情況第一次發生 ,給它警告,第二次發生,對它采取一些限制,比如限制它進入以后的招標或者其它的訂立合同,對它進行一些限制。”
編輯:高楊
關鍵詞:南京;更換物業;盾牌;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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