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京10月2日消息(記者楊明 景明)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江蘇省委出臺干部管理“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為治理庸懶后進干部,褒獎優秀干部提供了更加明確的制度遵循。2018-10-2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江蘇沭陽縣的正科職干部王立峰2015年因為鎮里工作在全縣落后,被降職為副科職。但他并不氣餒,在新崗位積極開展科技服務企業活動,還引進了上億元的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大項目。今年,他被提拔為縣循環經濟產業園管委會主任。
王立峰:我們干部就是要能上能下,工作干不好,組織處理,絕無怨言。從自身找原因,來調整心態,努力工作,推動地方發展,做到一個黨員干部應盡的責任。
沭陽縣在江蘇省內首建“科級干部問題行為管理數據庫”,累計已有24名“能力不勝任、作風不過硬、自律不嚴格”的干部“入庫”整改。整改不力的干部受到降級或免職處理,整改到位的,則可“出庫”重新任職。
為了解決干部能“上”不好“下”的問題,江蘇在全省施行“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干部調整退出機制”,從政治表現、擔當作為、從嚴治黨等五個方面列出“負面清單”,明確22種退出情形。
江蘇省委組織部部務委員、干部一處處長黃楚中:明確了具體的情形,綜合采用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降職等方式進行組織調整。這樣的規定,破解“下”這個難題,使“下”成為干部管理、干部約束中的常態。當然“下”不是目的,也不是重點,目的是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解決了思想動能問題,引導干部怎樣科學干事創業,需要正確政績觀的引領。江蘇省委配套出臺了“容錯糾錯”機制,為實干派撐腰,為敢于擔責的干部負責。連云港市東海縣某局兩名業務科長在履行招投標程序中,因操作不合規受到黨紀處分,按照“一案雙查”要求,應當追究該局黨委書記的領導責任。紀檢部門調查后認定,該書記在“放管服”改革中大力推進、未謀私利。事后及時實行“不見面招投標”彌補了程序漏洞,符合容錯免責相關規定,于是采取了提醒談話的處理方式,消除了干部“干得多、錯得多”的思想顧慮。
連云港市紀委監委法規室副主任高煜芝:通過列出正面清單,防止改革創新的“領頭羊”變成為失誤買單的“替罪羊”,切實做到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
目前,江蘇省委成立了考核委員會,分解細化考核方案,新的考核指標將在2018年度考核中率先得到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