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10日消息(記者高藝寧)9日,準大學生錢某背上行囊,來到江蘇某高校報到,就在前一天,錢某仍作為涉罪嫌疑人在押。
能如愿圓了自己的大學夢,錢某對江蘇省連云港市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充滿感激。
記者從連云港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今年7月21日,錢某騎電動車不慎將一名行人撞倒致死。經交警部門認定,錢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并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逮捕。因雙方未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一致,在規定時限內,江蘇省連云港市灌云縣人民檢察院刑檢一部作出批捕決定。
灌云縣人民檢察院在錄入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時發現,錢某為江蘇某高校2018級錄取新生,9月9日注冊報到,且錢某無主觀惡性,事發后積極報警并撥打急救電話。
連云港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處向灌云縣人民檢察院調取了案件,查明錢某涉嫌犯罪的情況,批準逮捕的原因等情況,考慮到如繼續羈押,將使其錯過大學報到的時間,對其人生將造成極大影響,也不利于本案的繼續調解。對此,案管處于9月3日向連云港市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移送羈押必要性審查線索,執檢局立即要求灌云縣人民檢察院執檢部門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
本以為考上大學前程似錦的錢某,卻因涉嫌犯罪身陷囹圄,眼見報到之日一天天臨近,其家人也心急如焚。辦案檢察官積極開展調解工作,經過三方共同努力,最終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灌云縣人民檢察院執檢部門及時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并于9月7日對錢某變更為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9月9日,錢某準時注冊入學。法律專家普遍認為,該案的成功辦理,充分展示了檢察機關內部溝通協作共贏發展作用,也體現了檢察機關的司法人文關懷,實現了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