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28日消息(記者周堯)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近日聯合印發《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計劃(2020-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明確了紅樹林保護修復的基本原則、行動目標和任務安排。

  近年來,我國采取多種措施加強紅樹林保護,建立了52處有紅樹林分布的自然保護地,大力推進紅樹林保護和修復,成為世界上少數紅樹林面積凈增加的國家之一,但紅樹林總面積偏小、生境退化、生物多樣性降低、外來生物入侵等問題還比較突出,區域整體保護協調不夠,保護和監管能力還比較薄弱。《行動計劃》堅持按照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的思路實施紅樹林保護和修復,維護紅樹林生境連通性和生物多樣性,實現紅樹林生態系統的整體保護;遵循紅樹林生態系統演替規律和內在機理,采用自然恢復和適度人工修復相結合的方式實施生態修復;針對紅樹林保護修復的突出問題,明確優先在紅樹林自然保護地內開展修復,逐步擴大到其他適宜恢復區域;健全紅樹林保護修復的責任機制,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保護修復工作。

  《行動計劃》強化了對紅樹林的保護措施,要求將現有紅樹林、經科學評估確定的紅樹林適宜恢復區域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嚴格紅樹林地用途管制,除國家重大項目外,禁止占用紅樹林地。明確各地要按照保護面積不減少的要求,完成現有紅樹林自然保護地的優化調整,并推進新建一批紅樹林自然保護地。有序清退自然保護地內的養殖塘,并進行必要的修復改造,為營造紅樹林提供條件。

  《行動計劃》提出要科學營造和修復紅樹林,在自然保護地內養殖塘清退的基礎上,優先實施紅樹林生態修復。到2025年,計劃營造和修復紅樹林面積18800公頃,其中營造紅樹林9050公頃,修復現有紅樹林9750公頃。《行動計劃》完成后,將有效擴大我國紅樹林面積,提升紅樹林生態系統質量和功能。

  《行動計劃》還對強化紅樹林生態修復規劃指導與科技支撐、加強紅樹林監測評估、完善紅樹林保護修復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以及資金政策支持、公眾參與等進行了部署。

  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將組織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5省(自治區)自然資源、林草主管部門制定本地區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指導各地科學開展紅樹林保護修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