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書記、市長帶頭擔任‘路長’,包保市區主、次干道的文明創建工作。”記者日前從淮南市文明辦獲悉,淮南市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中實行“路長”制度,即市區主、次干道由一名市領導擔任路長,包保該路段的文明創建工作,并負責該路段沿線的一個社區的文明創建工作。同時,確定一個市直機關單位作為督查責任單位,協助路長對指定路段和社區的文明創建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跟蹤督辦路長提出的整改任務,確保責任路段和社區達到文明城市測評標準。
按照“路長”制度要求,各區結合實際,對轄區內其他主、次干道和街道、社區實行“路長”制度管理。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各路段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通過數字城管督促整改。各街道指定一名負責同志作為聯絡員,負責落實“路長”交辦事項的處理。
據悉,按照“路長負責制”,市領導負責對包保路段及沿線的一個社區創建工作進行督查指導,不僅要當指揮員、還要當戰斗員,確保創建工作扎實有序向前推進。“路長”的工作職責包括路段包保和社區包保兩項職責,負責開展宣傳教育、督促對標整改、加強督促檢查、組織志愿服務、協調解決難題,負責營造文明氛圍、整治環境衛生、加強秩序管理、完善社區服務、組織創評活動、開展志愿服務。
為強化責任落實,淮南市各單位班子成員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宣傳文明創建,帶頭開展督促檢查,帶頭開展志愿服務。強化監督考核,建立“路長”掛牌明示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路長、督查責任單位及聯絡員信息和工作職責,接受群眾監督。督查責任單位履職情況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和文明創建系列評選表彰的重要依據,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測評扣分的,實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