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合肥4月29日消息(記者 張宣劍)2017年,來安縣公安局成立主辦偵查員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通過本人申請、民主推薦、資質審核、組織認定、內部公示等程序,把有能力、能辦案、懂技術的優秀人才選聘為主辦偵查員。
在刑偵大隊的40名民警中,來安縣公安局首批聘任了20名主辦偵查員,根據辦案能力分為一、二、三級,并根據辦案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直接與職級和津貼掛鉤,充分調動了民警辦案的的積極性。
在過去,由于公安刑偵工作強度大、任務重、風險高,又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不少人有“吃大鍋飯”的惰性思想,甚至還存在“干得多,錯得多”的認識誤區,辦案質量和破案效率不高,民警人才流失嚴重。“因此,必須通過改革調動民警的積極性,留住刑偵隊伍的優秀人才,提高辦案質量和破案效率。”
“要以“責”來驅動偵查員辦案質量,以“權”來激發偵查員辦案效率,以“利”來刺激偵查員辦案數量,著力解決刑偵骨干人才流失率高,人均辦案數量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刑偵隊伍攻堅能力弱、辦案能力參差不齊的現狀”來安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沈曄說。
主辦偵查員制度明確了了收集材料、案件偵辦等方面的職責和流程。 主辦偵查員在辦案時能夠嚴格按照程序收集固定證據和使用偵查手段,保證了辦案質量,提升了辦案水平。原先一些工作積極性不高的偵查員實行積分量化考核以來,倒逼辦案效率提升,辦案多的得分多,得分多的獎勵多,得分最低的面臨取消主辦偵查員資格或降級。
在職級獎勵上,科員級別的一級主辦偵查員在年度考核中被評定為優秀、工作成績特別突出的,經主辦偵查員評定工作委員會審議后,報縣委決定可以晉升副主任科員。在立功、受獎、晉職、晉級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主辦偵查員,原則上偵查部門領導從二級以上主辦偵查員中選拔。這就意味著,主辦偵查員將得到更多的提拔晉升機會。
主辦偵查員制度實施后,刑事案件發生后由中隊負責人提出意見報大隊主要負責人審核確定主辦偵查員,主辦偵查員在授權范圍內組織領導協辦偵查員,組建專業辦案團隊,獨立開展偵查工作。而主辦偵查員作為刑事案件的主辦人和第一責任人,對所主辦案件全程負責,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此外,主辦偵查員可以行使行政管理權和案件偵查指揮權,調動警力依法采取偵查措施,為偵辦案件服務,確保了主辦偵查員獨立、自主、高效偵查辦案,將“誰主辦、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落地實施。
從過去的“等案辦、躲辦案”到現在的“找案辦、搶辦案”安徽來安縣公安局主辦偵查員制度改革以來,民警人人踴躍辦案,辦案積極性和效率明顯提升。刑偵大隊共受理案卷77件,人均辦案3.8卷,比去年同期增加57%。2017年,一級主辦偵查員辦案26卷,二級主辦偵查員辦案31卷,三級主辦偵查員辦案2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