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廳日前發布《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辦理指南》,明確了異地就醫辦理條件、辦理流程,并提出若干注意事項。
根據辦理指南,異地安置退休人員,長期駐外工作、學習(一年以上)人員,需要轉外就醫的人員以及其他符合異地就醫條件的人員(含出差、探親等其他外出期間因急癥需要住院的參保人員),可持社會保障卡在參保市(參保地)以外的其它(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就醫結算。
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前,應向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履行備案手續后,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未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參保人員不能實行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參保人在異地就醫期間,因特殊情況需再次轉往其他醫療機構就醫的,應持異地就診醫院出具的轉診證明,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同意后,方可轉往外地就醫。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參保地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辦理指南還提出了一些注意事項:參保人員入院前需交付一定數額的預交金,具體數額按定點醫療機構的規定先行墊付。參保人員異地就醫門診費用暫不實行劃卡結算,門診費用仍按照參保地政策執行。異地安置和長期駐外參保人員應填寫《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安置(工作)申請表》,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如需變更,應在一年后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變更。異地轉診的參保人員,應填寫《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轉診(院)申請表》,持相關材料,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履行備案手續。參保人員在省內出差、探親等外出期間因急癥在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應在一周內向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相關備案手續,方可享受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在非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再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