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省人力社保廳獲悉,浙江已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簡稱“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在原每人每月135元的基礎上,提高至每人每月155元。
省人力社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全省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調整,是浙江全面組織實施城鄉居保制度以來,第6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視和對廣大城鄉居民的關心,預計將惠及536萬名相關待遇領取人員。
結合新的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浙江各地將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盡快將提高后的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同時,各地也將積極引導參保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促進城鄉居保制度可持續發展。(記者 張冰 通訊員 劉曉露 樓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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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