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跨境電商零售出口企業所得稅可以選擇核定征收。昨日(1月1日)上午8時許,由浙江物產安橙代理申報、杭州直行便供應鏈有限公司的首批8票、價值16美元的服裝成功申報,海關驗放后,將搭乘全日空航空公司飛往日本東京、大阪,標志著杭州綜試區走通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模式下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全國首單。
在國際貿易中,出口商享有出口貨物退稅優惠,但要實現出口退稅,出口企業必須擁有進項增值稅發票。早在2015年,杭州就提出“無票免稅”政策,并寫入了《杭州綜試區實施方案》,得到了國家有關部委的認可得以先行先試。2018年9月,國家關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貨物稅收政策正式出臺,對綜試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一定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在走訪調研企業時發現,企業一旦通過跨境電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陽光通關后,除了增值稅、消費稅免除后,跨境電商企業由于沒有取得進項增值稅發票,企業成本扣除缺乏有效的憑證支撐,將可能出現以出口貨物的免稅收入為依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情形。經杭州綜試區積極向上爭取,去年10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出臺跨境電商綜試區零售出口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有關政策,解決企業后顧之憂。以杭州直行便供應鏈有限公司為例,企業通過杭州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臺進行所得稅核定征收企業備案登記,經主管稅務局審批通過,可采取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方式。(記者 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