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20日消息(記者 孫汝祥)會計所、律所、資產評估機構被納入直接與上交所溝通和咨詢范圍。
近日,上交所修訂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3號——業務咨詢溝通》(以下簡稱《溝通指南》)。新修訂的指南旨在便利發行上市審核相關業務咨詢溝通,提高咨詢溝通的質效和服務市場主體效能,進一步深入落實“開門辦審核”。
整體來看,本次修訂在深入總結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充分吸收市場意見建議,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擴大咨詢溝通主體范圍。在保薦人、獨立財務顧問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可以直接與上交所進行業務咨詢溝通。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可以向上交所申請審核系統用戶,直接提出咨詢溝通需求,也可以通過保薦機構、獨立財務顧問提出溝通訴求。
二是優化申報前咨詢溝通機制。其一,在《溝通指南》對申報前咨詢時點作原則性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申報前咨詢時點限制。雖不滿足原則性規定但確有必要的,中介機構在履行質控等內部控制程序后,可以提起申報前咨詢溝通;發行人也可以通過書面方式提起申報前咨詢溝通。其二,拓寬提交咨詢溝通材料的渠道。中介機構可以通過信函等書面形式直接向上交所提請申報前咨詢溝通。其三,進一步提升申報前咨詢效率。對于材料完備的咨詢溝通反饋時間,由1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
三是完善申報前咨詢溝通材料的參考示范格式。對于板塊定位的咨詢,中介機構應當對照相應規則進行全面分析,充分評估并發表明確意見。對于重大疑難、無先例事項等問題的咨詢,中介機構應進行深入核查、分析,做到事實清楚、邏輯清晰、依據充分、措施可行,并形成初步判斷意見。
2021年以來,秉承“開門辦審核”理念,上交所發行上市審核工作積極暢通咨詢溝通渠道、加強政策解讀和培訓交流、強化審核標準公開、提升審核全流程信息公開水平。
2023年3月,上交所發布“三開門”行動方案,向社會全面公開深化“開門辦審核”的四項行動措施,通過“明標準、便咨詢、破梗阻、擴范圍”,保障全面注冊制改革落地實施。(央廣資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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