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17日消息(記者 孫汝祥)以2020年新證券法實施為分水嶺,董責險業務近年迎來大爆發。今年以來,已陸續有超過20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董責險購買計劃。
不過,在購買董責險逐漸成為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和風險控制“標配”的同時,仍有大量公司對董責險持觀望態度。此外,圍繞董責險的理賠難、道德風險等問題,市場一直存有爭議。
在以“利弊董責險”為主題的第10期《中上協會客廳》現場,6位嘉賓就董責險因何火爆起來、投保人畫像有何特質、董責險到底有何好處、“理賠難”是否存在、買了董責險是否就進“保險箱”等話題,進行了深入剖析和熱烈探討,真知灼見,精彩紛呈。
《中上協會客廳》錄制現場
《中上協會客廳》是由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和央廣網聯手打造的高端互動平臺,是資本市場首檔高度融媒體欄目。
董責險的這波熱度如何起來的?
董責險全稱是“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作為一種特殊的職業責任保險,董責險主要保障上市公司在董監高履職過程中,因工作疏忽、不當行為被追究責任時,由保險公司賠償法律訴訟費用及承擔其他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其實早在2002年,首單董責險在我國就已出現。但在那之后的近20年內,董責險市場一直較為冷淡。直至2021年,董責險業務迎來大爆發。2021年投保公司為248家,2022年為337家。2023年以來,已有超過200家公司披露了董責險購買計劃。
董責險的這波熱度到底是如何起來的?
諸位嘉賓一致認為,新證券法的實施和一批大案要案的爆發,是董責險由冷轉熱的關鍵因素和“分水嶺”。
2020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證券法,不僅大幅提高了罰則,同時還確立了代表人訴訟制度,董監高的責任風險顯著升高。次年11月,康美藥業被判賠償投資者損失24.59億元,5名獨立董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合計超億元。
“沒有董事職業責任風險,也就沒有董事責任保險。”北京工商大學中國保險研究院院長王緒瑾教授認為,法治的完善,增加了上市公司高管的責任風險,為了有效地轉嫁風險,購買董責險的需求也就多了起來。
北京工商大學中國保險研究院院長、教授 王緒瑾
“像游泳一樣,不會游泳的在淺水區,水到膝蓋的位置,要買救生圈嗎?不需要。當進入了深水區,不會游泳但又想學游泳的人,你賣救生圈給他,他不僅樂意買,還會主動買。”王緒瑾強調,董責險就是上市公司購買的“救生圈”,目的是為了有效地轉嫁風險。
中國太保產險總經理助理李超表示,最近幾年董責險才開始在國內爆發式增長,主要原因是新證券法帶來的投資者保護制度、金融監管及司法環境的變化。比如,2018年之前,證監會每年處罰一百二三十個;但是到2018年之后,每年有三四百個。
中國太保產險總經理助理 李超
而李超提供的金融法院的相關案件受理數據也支持上述看法:上海金融法院2018年受理虛假陳述糾紛案1000多件,2022年增至4000多件;北京金融法院自2021年3月成立至2023年3月,受理虛假陳述糾紛案近6000件。
“新證券法及其司法解釋引進了代表人訴訟制度,董監高和上市公司的風險跟以前相比呈幾何級數放大。”達信(中國) 保險董事總經理黃翀說,一些大案要案中,高管包括獨董承擔的賠償責任金額特別巨大,與他的報酬是不匹配的,這也推動相關個人向上市公司提出投保需求。
達信(中國) 保險董事總經理 黃翀
在安聯保險AGCS中國區負責人彭衍濱看來,新證券法對個人的罰款上限由此前的60萬元提升至1000萬元,是個令人欣喜的進步,這與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的確立與實踐一起彰顯了法規完善、監管更嚴的趨勢。他還建議通過立法或司法解釋,強制或半強制要求購買董責險。
安聯保險AGCS中國區負責人 彭衍濱
董責險投保人畫像有何特質?
在推升董責險熱度的背后,民企的投保熱情高漲。
《中國上市公司董責險市場報告(2023)》顯示,2022年購買董責險的上市公司中,民企的占比高達78%以上,中外合資(含港澳臺與境內合資)占比10%,國企占比5%,外商投資(包括港澳臺投資)占比7%。
“民企的創始人、股東,和管理層往往是重疊的。如果有風險的話,風險全落在自己身上,所以他對董責險的關注度會更高。”東方中科副總經理兼董秘常虹表示,對于國企來說,董監高很多都是體制內的,國有上市公司的監管和治理相對比較嚴格,風險相對較小,所以購買董責險的必要性相對就低。
東方中科副總經理兼董秘 常虹
另一方面,常虹認為,民企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治理上的風險大一些,國企的規范性更好一些,因此民企購買董責險的需求更強烈。
彭衍濱指出,目前多數國企已經投保,國企投保率本已很高。而在注冊制下,民企上市公司數量占比在逐年提高,從上市板塊來看,除了滬深主板,在其他板塊民企占比已經超過75%。近些年,民企也在積極實施“走出去”的戰略,參與國際競爭,開拓海外市場,加快海外投資并購的步伐,海外經營風險的增加也是民企考慮董責險的一個原因。
黃翀認為,應從公司業務性質、經營特點等視角去分析董責險投保人畫像。
“過去兩年科創板開板以后的投保率達到了60%以上,為什么?因為科創板企業的業務可能遍布全球,可能沒有盈利,可能處于一些非常新興的領域,它的財務表現可能會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波動性。”黃翀如是表示。
董責險到底有何好處?
董責險由冷轉熱,除了外部環境發生改變外,董責險自身的正向功能也是重要因素。
王緒瑾指出,董責險的好處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促進企業規范經營,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企業競爭力;促使董高監恪盡職守,同時有效轉嫁董事責任風險;有效維護投資者利益。
李超表示,董監高責任險不僅可以保障董監高個人在履職過程中的不當行為造成的第三者損失,也可以保障上市公司由于信息披露、不當陳述的問題造成的中小投資者的索賠。
“面對巨額的民事賠償金,董監高的年薪其實是難以支付的,董責險可以為職業經理人提供賠償風險的轉嫁,讓董監高優秀職業經理人安心履職,從而推動企業的經營發展。”李超說,“很多上市公司都把為高管購買董責險作為留住優秀人才的福利。”
“作為一個稱職的高管,首先要做的是出于對上市公司利益的考慮,發揮專業精神,努力投入工作。在這個過程中可能出現一些非主觀、非故意的原因導致的問題。”常虹直言,“如果有董責險,可以支撐我去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的話,我覺得這一點非常有價值。”
諸多案例證明,在風險發生時,董責險確實發揮除了很大的兜底作用。比如,2020年4月,中概股公司瑞幸咖啡“自曝”財務造假22億元,次年9月與美國集體訴訟原告代表簽署總金額為1.875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12.14億元)的和解意向書。值得注意的是,瑞幸咖啡在赴美上市前就投保了董責險,國內約有十多家保險公司以共保體的形式參與了此次承保。
“我們在強調董責險的賠償效能時,也不能忽視它的服務功能。”彭衍濱特別指出,當被投保人出險而引發追責、訴訟的時候,保險公司會派出專業律師團隊幫助客戶應付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在我們的保單里面,還有一項服務也是比較有趣的,就是心理輔導。”彭衍濱表示,“在面臨一些危機公關時,高管會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這時候心理輔導非常重要。”
對于投資者而言,李超稱,董責險可以讓投資者更快地拿到賠償金。
“當企業破產無法再賠償時,董責險保單仍然可以代替董事高管對投資者進行賠償。”彭衍濱表示。
黃翀也表示,董責險提供了投資者損失補償的最后工具。
“上市公司一旦遭受到大的索賠,可能被ST甚至最后退市、最終破產,董責險這時候可能成為保護投資人的最后一個屏障。否則,公司破產清算之后,投資者可能就沒有任何的賠償。”黃翀如是解釋。
理賠難其實是個誤解?
“我們知道了董責險這么多的好處,為什么大家心里還有顧慮呢?我作為一線的律師,也跟客戶交流,跟上市公司交流,他們其中一個顧慮是也知道董責險的好處,但是沒有聽說哪家上市公司獲得了賠償。保險跟其他產品不大一樣,雖有千般好處,但是賠不了或不能賠,就一點用都沒有,反倒成為一種損失。”天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何海鋒對董責險具體理賠情形提出疑問。
天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何海鋒
對此,李超指出,國內董責險的覆蓋率還是不高,目前涉及訴訟的客戶并未都購買董責險,所以國內董責險的實際賠付案例還不那么多。另外因為訴訟過程較長,觸發賠付的案子目前大多還都在進展過程中。
“可能大家都認為索賠比較困難。其實,保險公司做產品,就是要經營風險,它一定是希望有賠付的。否則,一個純粹沒有風險、沒有賠付的產品,是不可能做下去的。”李超強調,“這里我還是想給大家信心,隨著法律環境及董責險市場的快速發展,賠付案件也會持續增多。”
與A股相比,中概股得到賠付的案例多得多。
黃翀指出,在過去的20年中,董責險承保公司為中國赴海外、尤其是美國上市的公司提供了超過3億美元的賠償,有利地支持了中國上市公司的抗辯和和解。
彭衍濱也表示,以安聯承保美股中概股董責險為例,每年少則幾家多則二三十家中概股企業會在美國被提起集體訴訟,大概一半的訴訟會以原告被告和解收尾,和解金額屬于保單承保范圍,不少中概股企業都有過得到董責險賠付的經歷。
“每一單基本上都是一旦發生了訴訟的話,保險公司已經開始去數錢了,因為要為上市公司墊付律師費。”彭衍濱說,“發達國家在這方面已經形成了非常眾多的賠償案例,中國的A股我相信將來也會跟進。”
何海鋒總結,通常理解的“理賠難”可能是對董責險的一個誤解。
買了董責險就進了“保險箱”?
關于董責險的爭議,除了理賠難之外,還有道德風險問題。
有觀點認為,董責險將董監高的責任風險轉嫁給了保險機構,會大大弱化法律對董監高的約束機制和威懾效果,進而降低董監高的職業責任并激發其道德風險和機會主義行為。
對此,黃翀表示,董責險的宗旨是為了保護董監高基于商業判斷,為了公司的利益做出在他的知識結構范圍內最科學的一個判斷,不會助長道德風險。上市公司投保董責險的過程,其實也是上市公司審視和改進公司內控及內部風險管理的過程。
“就像當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剛開始時,有些交管部門就說,你這不是鼓勵人去制造交通事故嗎?他不明白,這是為了保護受害者利益。”王緒瑾舉例說。
在王緒瑾看來,購買董責險不僅不會增加道德風險,反而會降低風險。第一,董責險承保的風險是有限的,并不是所有風險,道德風險、故意行為屬于責任免除的范疇。“所以,買了董責險并沒進‘保險箱’,責任免除的部分是絕對不會賠的。”王緒瑾強調。
第二,即便屬于保險事故,在保險公司賠付后,如果再投保,續保保費是要增加的。第三,如果發生道德風險,被保險人不僅得不到賠償保險金,而且對其聲譽、甚至職業生涯也會構成影響,重則涉及到刑事責任。
李超也強調,財務造假、虛假交易等故意違法行為,董責險是不予保障的。同時,保險公司也不會接受所有上市公司的投保。
“投保董責險其實并不會擴大道德風險。而是上市公司本身公司治理能力就比較強,希望通過董責險進一步提升自己的公司治理質量。我倒覺得其實投保董責險的企業反而出險的概率更低。”李超如是說。
彭衍濱指出,目前沒有任何數據或研究表明董監高因為購買了董責險保單而特別在玩忽職守上有不正常的凸顯。需要注意到是董責險僅僅能降低公司和董監高的部分財務損失,并不可能覆蓋到公司或董監高的所有損失,法律責任也不可能通過董責險降低。
“反而我們觀察到保險公司基于投保公司情況和市場賠付情況下對于免賠額和限額設定的調整,有助于董事高管風險意識的提高,激勵公司不斷完善公司治理和內控。”彭衍濱表示,“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這一點來看,董責險除了能提供損失保障功能外,社會治理功能作用顯著。這對我國證券業的健康發展也有良性促進作用。”
常虹強調,中國資本市場從業者包括董監高的職業操守和專業能力會不斷提升。在這樣的趨勢背景下,董責險是利大于弊的。但它也是有限的,反過來又促進管理水平的提升。
“我也接觸過很多上市公司領導,他們的認知基本上是一致的,不會買了董責險后就無所顧忌。”何海鋒說。
董責險下一步怎么走?
展望未來,董責險如何才能更好地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李超表示,保險公司要從同質化嚴重的激烈市場競爭中突圍,就要從產品思維過渡到客戶思維。依據我國的法律體系,董責險應做好產品及服務的本土化優化。
“董責險不光是投保和理賠,更重要的是如何在承保和理賠中為客戶提供更多的服務,這就需要經驗豐富的律師、會計師、危機管理人員等專業化服務團隊。”李超說。
王緒瑾也肯定了服務的重要性:“未來應該實現保險服務化,做好基本服務、附加服務和延伸服務。”
“隨著我國企業越來越高的國際化程度,企業領導作為中國公民直接任職、或者作為母公司間接任職海外實體,會面對國外訴訟的風險。國內保險公司也會面臨來自國外的理賠訴求。”彭衍濱強調,國內的董責險市場與國際董責險市場是不可分割的,一定要借鑒國外先進經驗,走跟國際結合的道路。
“我對董責險的一個期待是保留國際上混合型承保的優秀經驗,比如預付抗辯費用制度、提供理賠資料合理性等。”黃翀同時表示,本土化方向應繼續發力,比如可以設計中國特色的A股的模型,甚至是獨立的融資保險。
常虹希望,隨著時間的推移,監管組織、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等在評價一家上市公司的優劣、排名時,能把董責險作為其中一個要素,董責險投保信息能夠得到更加主動、充分的披露。
何海鋒則希望更多人了解董責險,讓市場化的工具發揮它在資本市場中的作用。
“董責險目前在中國赴海外上市的公司中基本已經得到普及,對于A股上市公司,目前投保率還不足20%,還有很大的發展潛力。隨著各方對于這個險種的認識逐漸加深,相信未來董責險將成為中國A股上市公司的‘標配’。”黃翀對董責險的未來充滿信心。(央廣資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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