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12日消息(記者 孫汝祥)8月8日,湖南兵器發布首發上市會計師事務所選聘招標公告。其中明確要求投標人承諾“一年內不會受到證監會暫停受理或暫停審核申報材料的限制,不會被暫停證券業務資格”,這一“罕見”要求引發關注。

而值得注意的是,湖南兵器IPO申請已于2023年9月21日獲深交所上市委通過,時任會計師事務所為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天職國際”)。湖南兵器重新招標選聘會計所,意味著在接下來的上市之路,不會與天職國際繼續攜手。

有專業人士分析認為,湖南兵器此舉或與“奇信股份案”有關,因為案件相關中介機構的處理至今尚無結果,湖南兵器也為提早消除“隱患”。

2023年8月23日,證監會對奇信股份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證監會查明,2012-2019年,奇信股份連續八年合計虛增利潤總額26.29億元,“造假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而針對奇信股份上述年度財報,審計機構天職國際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除湖南兵器之外,在8月9日,伊力特股東大會以99.22%的反對票否決了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意味著為伊力特服務了19年的天職國際將被“解聘”;稍早前的8月2日,達夢數據擬聘任天職國際的議案亦未獲股東大會通過,棄權票比例85.13%。

天職國際連遭兩客戶解聘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1年內,投標人不會受到中國證監會暫停受理或暫停審核申報材料的限制,不會被暫停證券業務資格。”8月8日,湖南兵器發布首發上市會計師事務所選聘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明確,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函,承諾函的內容應包括:若發生前述情形,按照屆時招標人已支付費用的2倍進行賠償。

實際上,湖南兵器首發上市已于2023年9月21日獲深交所上市委通過,時任會計師事務所為天職國際。

跟天職國際“分手”的不止湖南兵器。在已上市公司中,天職國際也在被“放手”。

8月9日,伊力特召開股東大會,關于續聘天職國際的議案被否決,反對票比例高達99.2194%。

8月2日,達夢數據擬變更公司2024年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為天職國際的議案同樣未獲通過,反對與棄權票比例高達近93%。

伊力特7月24日發布的擬續聘會計所公告顯示,天職國際2023年度經審計的收入總額31.97 億元,審計業務收入26.41億元,證券業務收入12.87億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審計客戶263家,審計收費總額3.19億元。

天職國際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監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監管措施3次,從業人員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監督管理措施9次和紀律處分1次,涉及人員29名。

今年7月8日,上交所對天職國際予以監管警示。天職國際作為中毅達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的會計師,未就上市公司收入調整履行審慎核查義務,未充分取得經銷、直銷收入劃分依據,對標的公司經銷商收入終端核查相關問詢回復內容與底稿不一致,履行專業職責不到位。

5月5日,深圳證監局對天職國際及注冊會計師屈先富、扶交亮、段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經查,被警示對象在特發信息2019年年報審計執業中存在收入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營業成本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2023年10月發布的《202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百家排名信息》中,天職國際位列第十。

曾為奇信股份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2023年8月23日,中國證監會對奇信股份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奇信股份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員被處以100萬元至1400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數人被處以5年、10年、終身市場禁入。

證監會查明,奇信股份《招股說明書》存在虛假記載,上市后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2012-2019年,奇信股份通過簽訂虛假或放大金額的工程合同、對內部承包項目少計成本、體外支付少計費用等方式,分別虛增利潤總額2.24億元、2.51億元、3.70億元、3.71億元、3.25億元、3.97億元、3.79億元、3.12億元,合計虛增利潤總額26.29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27.21%、131.96%、162.94%、179.68%、203.47%、201.35%、158.94%、242.64%。

“奇信股份財務造假期間為2012年至2019年,跨期八年,造假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證監會指出。

而針對奇信股份上述年度財報,天職國際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今年5月,江蘇證監局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大華所”)作出行政處罰,大華所被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大華所及三名簽字注冊會計師共被罰沒4132萬元。

經江蘇證監局另案查明,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增或虛減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虛假記載行為。而大華所為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提供審計服務,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大華所對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江蘇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大華所出具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審計報告均將金通靈建造合同收入確認作為關鍵審計事項,與建造合同相關的風險評估程序和內控測試程序存在重大缺陷,2017年至2022年與建造合同收入相關的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央廣資本眼)

編輯:曹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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