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10日消息(記者 孫汝祥)中國人民銀行10月10日發布公告,決定創設“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簡稱SFISF),距離潘功勝首次透露創設此工具僅15天。

公告顯示,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以債券、股票ETF、滬深300成分股等資產為抵押,從人民銀行換入國債、央行票據等高等級流動性資產。首期操作規模5000億元,視情可進一步擴大操作規模。即日起,接受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申報。

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9月24日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很多機構手上有資產,但是在現在的情況下流動性比較差,通過與央行置換可以獲得比較高質量、高流動性的資產,將會大幅提升相關機構的資金獲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通過這項工具所獲得的資金只能用于投資股票市場。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副會長徐忠近日撰文也表示,“互換便利”在實施過程中,沒有基礎貨幣投放,不存在“擴表”,并不是所謂的“央行下場入市”。

據了解,從即日起符合條件的相關機構均可向行業監管部門申報。中金公司、中信證券在央行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中。這標志著我國首個支持資本市場的貨幣政策工具落地。此類創新工具涉及多個基礎設施,交易要素多、技術含量高,短期內推出對政策協同性和工作效率的要求高。

據接近央行人士介紹,互換便利期限不超過1年,到期后可申請展期;抵押品范圍未來可視情況擴大。這些操作上的靈活性均表明,工具未來將有很大的發揮空間。據了解,央行將通過特定的一級交易商開展操作,通過觀察一級交易商名單,可能是中債信用增進公司。

業內人士表示,SFISF將大幅提升機構的資金獲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此舉可顯著增強相關機構獲取資金的便利性,且互換融資被限定于投資股票市場,有利于更好發揮證券、基金、保險公司的穩定市場作用。

業內人士表示,SFISF不是直接給錢,不會擴大基礎貨幣規模。現行《人民銀行法》規定,央行不得直接向非銀金融機構提供貸款,SFISF采用的是“以券換券”的方式,既提高了非銀機構融資能力,又不是直接給非銀機構提供資金,不會投放基礎貨幣。(央廣資本眼)

編輯:曹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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