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計劃到2025年底,全省全部完成2020年前已鑒定病險水庫和2020年已到安全鑒定期限、經鑒定后新增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任務;健全水庫運行管護長效機制,基本完成水庫管理標準化建設。
為實現上述目標,《意見》明確5項重點任務,涉及水庫安全鑒定、除險加固、運行管護、信息化管理能力、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常態化。
及時開展水庫安全鑒定。嚴格執行水庫大壩定期安全檢查、鑒定制度,優化安全鑒定程序,強化鑒定成果核查,提高鑒定成果質量,有序完成“十四五”期間水庫安全鑒定任務。合理妥善實施水庫降等報廢,完善退出機制,對功能萎縮、規模減小、除險加固技術不可行或經濟不合理的,按有關規定經技術論證和審查批準后進行降等或報廢。
有序推進水庫除險加固。大中型水庫方面,對已列入規劃的大中型病險水庫及時進行除險加固。小型水庫方面,按照輕重緩急原則對2020年前已鑒定的小型病險水庫和“十四五”期間經鑒定新增的小型病險水庫及時進行除險加固,確保安全運行。
《意見》提出,建成覆蓋所有小型水庫的雨水情測報系統,完成小(1)型和壩高10米且庫容20萬立方米以上的重點小(2)型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設施建設。積極推廣應用第五代移動通信(5G)、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為水庫安全運行提供技術支撐。
《意見》明確,全面落實水庫安全管理責任制,實現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