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10月31日消息(記者陳慶濱)記者從天津市國稅局了解到,自11月1日起,天津國稅局、地稅局將實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為提高辦稅效率,本次實行的實名辦稅實現了實名信息一次采集、國稅機關和地稅機關共享共用。
據悉,本次推行的實名辦稅,是指在天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辦稅人員在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涉稅事項時,稅務機關首先對其身份信息進行采集、核實和確認。所謂的辦稅人員,包括辦理涉稅事項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辦稅員、購票人、稅務代理人和被授權的其他人員;自然人納稅人本人或其授權的人員。稅務機關采集辦稅人員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信息、電話號碼、人像信息以及稅務代理合同(協議)或授權方的辦稅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料的信息。身份證件是指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公民護照。
據介紹,此次推行辦稅人員實名制,目的是為提升納稅服務質效,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降低納稅人及其辦稅人員在辦稅過程中的涉稅風險,加大打擊稅收違法行為力度,加快社會征信體系建設。稅務部門提醒廣大納稅人,相關公告已于9月底發布,納稅人可登陸天津市國稅局門戶網站查閱具體內容,以免給辦稅帶來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