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信息革命以來,人在網絡空間逐漸有了新的對象化存在——數字自我。數字自我的本質是數據體,來源于人的意識的數字化表達和實踐活動的數字化痕跡。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網絡活動的豐富,復刻著人的思想意識、性格秉性、活動軌跡等各方面信息的數字自我變得日益“豐滿”,但也因為“發育”得太快,出現了令人擔憂的諸多畸形,凸顯了數字自我異化程度的加深。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重視和思考。

  數字自我“碾壓”現實自我。當前,網絡“自媚”現象愈演愈烈,很多網民耗費大量精力財力“美化”數字自我,涌現出海量“蛇精臉”“網紅妝”等與現實自我大相徑庭的同質化數字自我。有很多網癮沉迷者在游戲中夸張奔放、英勇神武,但現實中卻靦腆內向、懶惰消沉。還有眾多網民被智能設備綁架,長期脫離現實生活,沉浸在網絡活動中不能自拔。不論是“刻奇”“自媚”還是沉迷,不少網民已產生“我就是游戲中的‘我’、現實的我遠不及虛擬的‘我’、我要成為網絡中的‘我’”等想法,久而久之變得厭棄現實自我、逃離真實生活。

  虛假、多重數字自我遍布。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身份驗證和角色定位也依賴現實社會關系。網民的身份和角色可以相對自由地塑造,且難以識別和追溯,滋生了眾多身份不明且角色多重的數字自我!岸鄼C多卡多待”直接衍生出了“多號多身多面”的“數字眾生”。很多人刻意隱藏現實身份,制造多重數字角色,把網絡空間中“肆意妄為”的慣性也延伸至現實生活中,逐漸模糊了現實和網絡的界限。由此,電信詐騙、網絡欺詐、盜用冒用他人賬號等行為屢禁不止,“被代言”“借身份”等現象屢見不鮮,還出現了一些“李鬼遇上李鬼”的假數字自我之間的“翻車事件”。

  數字自我的分裂和迷失。在互聯網時代,數字自我是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很多人卻使之成為異己的對抗性力量,分裂為自我的對立面。很多網友在現實生活中能夠保持理性的自我,但在網絡空間中卻易受裹挾而表現出“盲動主義”。還有的人置身信息洪流產生自身認知能力和知識水平大幅提升的幻覺,或是因網絡生活的便捷而出現“無所不能”的錯覺,“宅文化”“自我中心主義”的盛行與此不無關系。更有甚者,為博眼球、吸流量,不惜自毀形象,為“泛娛樂浪潮”推波助瀾,制造出一些有失道德和體面的負面事件。

  數字自我異化,根源于人的網絡實踐活動異化。網絡實踐,本來是人們利用數字化中介從事的主體性的、發揮自覺能動性的新實踐方式,但隨著網絡應用、內容、終端的劇增,很多網絡行為日益被平臺和算法所引導,信息交換被無關信息和雷同信息所擾攘,社交活動更多被陌生人社交和人機互動所擠占,時間和精力愈加被網絡游戲和視頻直播所分散。隨著網絡實踐活動的不斷豐富和在網時間的持續增長,數字自我將愈加“壯大”,如果任由其“畸形”發展,將造成數字自我與現實自我更加明顯的反差,可能更加排斥現實自我,并逃離現實生活,在制造與經營多重數字自我的過程中徹底迷失。這些都將嚴重影響和阻礙人的數字化生存發展。

  糾正數字自我異化需要他律和自律相結合。從組織和社會層面來講,需要綿綿用力提高社會整體數字化技能和素養,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網絡平臺監管及治理法規,堅決遏制平臺“流量為王”,嚴厲打擊利用虛假數字自我從事違法違規的行為,總體上提升對數字自我的治理水平。對于平臺方來說,作為網絡運營和公共服務的重要主體,則應承擔起應盡的社會服務功能,加大對數字自我的甄別、認證和信用評估,利用技術優勢有效引導和規范網民的網絡行為。

  數字自我快速崛起并與現實自我長期共存已成為無法回避的事實和常態,如何正確認識和理性塑造數字自我是每個網民必須面對的新問題。身處數字時代,網民必須加速主體覺醒,強化讓網絡服務人而非異化人、讓技術造福人而非裹挾人的認識與能力,全面提升識網、用網、適網水平。糾正數字自我異化,個體需主動提升網絡道德,自覺遵守網絡規約,主動適應技術變革和發展趨勢,努力調適線上與線下的關系,用自省自控自律將數字自我導向健康發展,實現從被動地“活著”轉向智慧地“生存”。

  (作者:高宇,系中國傳媒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新聞傳播學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