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的部署,從今年7月1日起,擴大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范圍,將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符合這一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半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減輕企業的稅費負擔,是近幾年中央政府為推進經濟復蘇而一直堅持的重要方向。今年4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一季度已出臺的降費2000億元基礎上進一步推出六大減稅舉措,全年將再減輕各類市場主體稅負3800多億元。此次會議專門提出,要擴大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微企業范圍。
由于小微企業的規模較小,就單個企業來說,能夠從這項減稅優惠政策中得到的實惠應該并不算很豐厚,但是正因為其規模較小,即使是數額并不大的減稅,對于這些小微企業來說又是非常重要的。很多小微企業,特別是在創業期的小微企業,盈利菲薄,企業積累少,市場局面也未打開,在這個時候,減去一筆稅就是對它的有力支援。因此,為小微企業開出特別的減稅“窗口”,對于激勵小微企業成長,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此次針對小微企業開出的這個特別減稅“窗口”,更重要的意義在于它將有效地減輕小微電商的稅收負擔,促進小微電商的成長,促進“互聯網+”經濟的活躍。最近幾年,政府一直在積極鼓勵年輕人創業,而對年輕人來說,互聯網是他們熟悉的工具,利用互聯網的優勢來進行創業,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別是在類似阿里巴巴這樣的大型電商搭建起了淘寶網等平臺以后,創業者利用其平臺能夠方便地建立起自己的C2C交易平臺。相關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僅在淘寶就誕生了500多個原創服飾品牌,500多個運動品牌,上千個獨立家居品牌,6000多個創客項目,200多個正在孵化的原創IP。目前,阿里平臺上的眾多電商企業正在響應包括“智能制造”、“供給側改革”在內的國家戰略,開始和線下實體企業積極融合,創新和生產出大量優質產品。這充分顯示了小微電商對于推動中國經濟轉型和經濟增長的巨大潛力和能量。
但是,小微電商在其發展過程中,一直存在著稅收壓力。多年來,馬云等電商界“大佬”一直在積極呼吁要給小微電商以稅收優惠,但是我國并沒有為電商企業建立專門的稅收政策,因此這方面的呼吁盡管有其合理性,但一直難以落實。從稅收的公平性來說,不管是實體企業還是電商企業,都應該執行統一的稅收,特別是電商在我國已經是一種較為成熟的商業形態,專門給電商免稅已經不具備較強的說服力。而此次針對小微企業開出的特別的稅收優惠政策,在照顧到了稅收公平性的同時,將使正處在起步階段的大量小微電商得到很實惠的“制度紅利”。我國C2C交易平臺中包含了大量的小微企業和兼職經營的個人。根據阿里巴巴提供的數據,如果按照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每月2萬元的標準換算為年營業額24萬元計算,94%的網商交易額達不到起征點。這意味著,隨著減稅新政的實施,這些海量的小微網店,將能夠在更為寬松的稅收環境下獲得發展,這將有助于大量有經營實力的優質小微電商在未來快速崛起,同時還能為廣大“雙創”企業提供發展平臺。
電商經濟的崛起為我國的經濟轉型注入了一股重要力量,隨著電商的發展,這股力量的重要性將越來越突出。波士頓咨詢公司(B C G )最近發布的《邁向2035,4億數字經濟就業未來》報告預測,到2035年,以阿里巴巴為代表的中國新經濟規模將達到近16萬億美元,就業容量將達到4.15億人,包括新零售板塊以及服務、物流、云計算等在內的整個阿里新經濟生態體系將創造超1億人的就業。我國電商經濟的發展前景是令人期待的,但是要實現這樣的愿景,僅靠目前阿里巴巴、京東等幾家大型電商是不行的,而是要有更多的阿里巴巴來撐起電商經濟這個廣闊的市場。因此,這個愿景的實現不僅需要創業者的積極創業,更需要政府的積極扶持,特別是善待目前看來還并不起眼的小微電商。此次出臺的為小微企業減稅政策,將更多地施惠于小微電商,促進其更快地發展,從而為孕育更多的阿里巴巴成長起來創造有利的外部條件。(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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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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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減稅;阿里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