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十三五”擬增150萬個泊位
小汽車越來越普及,停車泊位卻日益窘迫。由市交通委編制起草的《上海市靜態交通行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顯示,通過加強綜合措施保障,滬上停車設施供給規模將適度擴大,“十三五”期間預期本市可新增150萬個停車泊位。
逾50%的停車場可預約
《規劃》明確,預期本市“十三五”期間新增的150萬個停車泊位中,結合建筑開發,新增配建泊位140萬個; 結合單獨供地、樞紐建設、環境整治、綠化配套、配建增建等方式,新增公共泊位5萬個(含P+R泊位); 結合住宅小區綜合治理以及醫院、學校和商辦等建筑內部挖潛改建,新增專用泊位5萬個。
為提高停車設施利用效率,“十三五”期間,滬上將力爭將經營性泊位周轉率提升20%,其中道路泊位周轉率提升30%。而停車經營服務水平也要顯著提升:在100%的經營性公共停車場(庫)和收費道路停車場中,將實行電子收費系統聯網管理,聯網信息準確率達到95%以上,開通預約停車、電子支付的停車場(庫)比例達到50%以上。
此外,在30%以上的經營性公共停車場(庫)中推行市場化自主定價,在30%以上的收費道路停車場中推行停車收費征信管理;引導支持20-30家專業停車投資建設運營企業。
停車設施要差異化供給
市交通委指出,在源頭上控制停車需求的過快增長,將從剛性約束和柔性引導兩方面著手,針對“基本停車”和“出行停車”實行差異化供給。在中心區、外圍區、郊區城鎮化區域等不同區域,針對住宅小區、醫院、學校等不同的停車矛盾特征,明確分區分類管控要求,采取差別化的停車供給及需求管理政策。要倡導形成“自備車位、理性購車、合理用車、有序停車”的車輛擁有和使用理念,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和力量等市場主體全面參與停車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針對住宅小區夜間停車需求和醫院、公共服務機構、商業街區等臨時停車需求,將有效發揮時段性道路停車作用,要實行“適度滿足基本停車,從嚴控制出行停車”的差別化供給策略,適度保障住宅小區、醫院等基本停車供給,嚴格調控辦公、商務等出行停車供給,通過采取信息引導、錯時共享、價格調控等手段,提高既有停車泊位的使用效率。
全市公共停車信息將聯網
“十三五”期間,滬上公共停車收費中將全面推廣應用電子收費系統以及機打票據,加快推行基于公交卡、滬通卡、支付寶、微信等多種形式、便民利民的電子支付手段,創建示范性智能停車場(庫)。
未來將建設功能完善、運行穩定的市級公共停車信息平臺,聯網接入全市公共停車靜態和動態信息,與相關區合作開展區域停車信息發布、查詢等公益服務,與相關停車企業合作開展預約停車、共享停車、自動計費支付等經營服務。
為完成停車資源共享利用創建指標,將加快制定各區停車共享實施辦法和實施計劃,重點盤活利用既有的公共、道路、專用等各類停車資源向周邊住宅小區、醫院、學校等錯時開放共享,同步促進充電設施分時共享。將明確停車資源共享利用項目建設和驗收標準,確保完成2017年市政府實事項目有關創建50個停車資源共享利用示范項目的任務要求,力爭完成“十三五”停車共享項目分區創建指標。
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
《規劃》明確,基于區域交通的差異化特點,在本市外環線內相關區將開展公共停車場(庫)價格管理區域試點,聚焦交通矛盾突出區域,授權相關區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停車收費政策。適度放寬政府指導價上限控制,擴大市場價適用范圍,將進一步發揮價格杠桿對停車供需的調節作用。放開社會資本全額投資新建停車設施的收費價格管制,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設施由政府出資方與社會投資者協議確定收費標準。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管理范圍,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機制,公共交通到達便利、機動車輛停放選擇充分的區域,逐步推行由經營者根據市場供需狀況自主確定收費標準。
同時,政府定價的導向作用將有效發揮,P+R停車場(庫)實行價格標準較為優惠的政府定價,鼓勵個體機動交通轉換集約公共交通方式出行;重要公共基礎設施配建的公共停車場(庫)可實行政府指導價,兼顧供需關系和設施功能定位; 道路停車場實行短停便利、長停價高、累進計費的政府定價,體現道路泊位的臨時屬性和服務功能。(鐘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