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要切實負起群組管理責任
根據通知要求,老師可以在微信群向家長宣傳和公開有關教育政策、教育信息、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及立德樹人做法等;傳播家教知識,為家長答疑釋惑;加強家校溝通,形成育人合力,提升家長滿意度。
征求家長對學校管理、班級建設、班主任工作、教師課堂教學、學校后勤服務等方面的意見建議。教師要注重引導家長的言論方向,對于一些可能引發對教師過分褒揚的言論要用合適的方式進行提醒,避免增加其他家長的思想負擔。
“群主”要切實負起群組管理責任,對群組中不恰當的信息、行為及時予以制止,讓班級群組、學校群組成為正能量的傳播陣地。其它合法、合規、合理的言行做法。
不得組織網絡投票、積贊、發紅包
同時,濰坊市教育局也劃出了學生家長群教師不可以的從事十一項行為。禁止發表與黨和國家政策法規不一致的、違反國家大政方針、破壞穩定團結、違背教育規律的不當言論。
作業布置及需要學生、家長完成的有關事項,不得只通過互聯網群組安排。
不得通過互聯網群組組織家長和學生參加網絡投票、積贊、發紅包,不得通過群組發廣告、眾籌等。
不得在班級群組中通報點名、批評學生、公布成績或排名等。
不得通過互聯網群組組織家長征訂教輔資料、電子產品等有價物品。
不得通過群組發布涉及學生、家長隱私的信息;不得將學生家長“踢”出互聯網班級群組。
教師應注意維護自身職業形象,與家長溝通提倡使用“您”等禮貌性用語。
教師不得在群組內以任何借口或話題與家長發生爭執,遇有爭議性問題應個別溝通,耐心做好解釋工作。
嚴禁教師通過暗示性語言向家長提出不合理要求。
班級家長群要堅持合法身份準入制度,一般由班主任擔任群主,群成員為任課教師和班級學生家長,其他人員禁止準入。
其它違法、違規、不合理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