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江“輪椅女孩”高考后替母上法庭 索賠64萬
2014-07-02 09:25:00 來源:四川在線-天府早報 說兩句 分享到:
溫江“輪椅女孩”替母上法庭
天府早報(微博)記者 顏雪 見習記者 康祎庭
昨日獲悉,“輪椅女孩”吳雙父女代替死去的吳雙母親楊學英,將肇事司機、肇事車主及肇事車投保保險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昨日,該案在成都市溫江人民法院和盛人民法庭開庭。上午11時許庭審結束,庭審結果將擇日宣判。
■新聞導入
今年4月,溫江高三學生吳雙和母親散步時被一輛車撞傷,母親當場身亡。吳雙也身負重傷,頭顱粉碎性骨折,四肢、全身多臟器受傷。吳雙成績優異,昏迷中對高考仍念念不忘,家里人“騙”她說母親轉院了。6月7日、8日,吳雙坐著輪椅,從醫院前往考場順利完成高考。6月22日吳雙得知高考分數為366分,忍不住哭了:“從來沒有考過這么低。”
現場
作為母親代理人,申請賠償64萬余元
昨日,吳雙沒有作為原告,而是作為原告家屬出席庭審現場。“28天后吳雙就會做傷殘證明,到時候再起訴,所以這次原告只有楊學英一人。”父親吳太均解釋。
在現場,吳雙、吳太均代 理 原 告 申 請 賠 償641744.25元。
據原告律師、四川劉茂川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茂川介紹,被告之一車主龔強認為自己沒有責任,“我只是將車借出,況且借車人吳健有駕駛證。”被告之一肇事者吳健的代理律師表示,“根據公安局提供的人口信息證明,死者系農村戶口,應該按照農村人口標準給予賠償。”
被告之一肇事車投保保險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雙流(微博)子公司認為,該案件交通責任屬于逃逸,按照投保合同規定,不用承擔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焦點
死者賠償參照哪個標準?肇事者是否逃逸?
對于被告律師提出的按照農村人口進行死亡賠償的說法,原告律師劉茂川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進城務工人員滿一年,就應該按照城鎮人口給予賠償。”劉茂川出示了原告死者生前在溫江一農貿市場賣菜多年的證據。
劉茂川不認可肇事者逃逸的說法,“根據保險合同,認定逃逸是沒有采取必要措施,但實際情況肇事者當天離開后有報警120,第二天又主動向公安局投案。這已經采取了必要措施,不能認定為逃逸。”劉茂川繼續說,“不能算逃逸,那么保險公司當然應該賠償。”
對于將肇事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的事,劉茂川解釋:“肇事者吳健家庭也不是特別寬裕,履行條件相對較差,目前已經墊付了14萬元醫藥費。”劉茂川認為,從法律精神、實際情況上,保險公司都應該賠付。
■打算
志愿已填報將讀專科
吳太均昨日介紹,吳雙已經填報志愿:專科院校成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所選專業為經濟管理。
這所學院地處溫江,距離吳雙家比較近。如果不出意外,吳雙將會在該校度過3年時光,爭取專科升本考試。她不會選擇復讀。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編輯:四川站杜鵑
參與討論
我想說
相關新聞
頭條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