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7日消息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糧食加工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乳制品、飲料、酒類、糕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餅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產品、罐頭、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調味品、冷凍飲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保健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類食品750批次樣品,檢出其中乳制品、飲料、酒類、糕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調味品、冷凍飲品、保健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大類食品15批次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是,生物毒素、有機污染物、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質量指標不達標、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等。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內蒙古、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陜西、新疆等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已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產品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及時公開所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總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生物毒素問題

(一)淘寶網重慶餐友食品(經營者為重慶市渝北區渝味餐友食品經營部)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重慶有源糧油有限公司生產的餐飲專用芝麻醬,其中黃曲霉毒素B1檢測值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二)餓了么物美(馬家堡店)(經營者為北京物美京門商貿有限公司馬家堡店)在餓了么(手機APP)銷售的、標稱安徽省安慶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河南省開封市利豐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生米(五香味),其中黃曲霉毒素B1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有機污染物問題

內蒙古康和人家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內蒙古魯蕊香油脂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小榨純香菜籽油,其中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

三、微生物污染問題

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加僑國際廣場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江西齊云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南酸棗粒,其中霉菌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天貓七角鹿旗艦店(經營者為河南開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網店)銷售的、標稱安徽省淮北金榴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出品的、山東省棗莊市旭峰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榴園100%梨汁,其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匯嘉時代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新疆億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肉火腿,其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京東朝陽大藥房旗艦店(經營者為江蘇省無錫朝陽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網店)銷售的、標稱河南省洛陽龍翁詩杜仲保健茶開發有限公司委托陜西斯強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龍翁詩牌杜仲保健茶,其中總黃酮(以蘆丁計)含量不符合有關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二)淘寶網瑞昌食品商行(經營者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靜晏食品商行)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俄羅斯哈巴羅夫斯克東方經濟有限公司進口的、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綏芬河綜合保稅區中大門進出口有限公司代理的俄羅斯老式牛奶粉(原產地:烏拉圭與俄羅斯合資),其中蛋白質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綏芬河綜合保稅區中大門進出口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核實,認可其提出的異議。確認綏芬河綜合保稅區中大門進出口有限公司2022 年沒有購進和銷售過該批次不合格產品。

(三)淘寶網泰康實業平價店(經營者為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臨海鎮泰康日用百貨門市)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貴州苗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牛胎盤膠囊,其中免疫球蛋白含量不符合有關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四)淘寶網漢中公社(經營者為陜西綠潤通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陜西省漢中市洋縣佳園美食品廠生產的朱鹮湖黑米醋,其中總酸(以乙酸計)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不揮發酸(以乳酸計)含量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五)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萊客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哈爾濱德氏乳業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長春華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華義大腳板香草口味冰淇淋,其中蛋白質檢測值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六)福建省泉州市豐澤玉記食雜店銷售的、標稱福建省泉州市永春縣岵山津源醬醋廠有限公司生產的永春香醋,其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含量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七)浙江省杭州潤福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南川區陳吉旺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焦糖味小麻花,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問題

(一)淘寶網香溢樽(經營者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香新溢食品經營部)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四川省紅糧液酒業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龍子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楊梅酒(配制酒),其中酒精度含量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四川省龍子酒業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四川省市場監管局核實,認可其提出的異議。確認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實際生產企業為四川省紅糧液酒業有限公司。

(二)海南省海口龍華澤昊商行銷售的、標稱北京七星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北京二鍋頭酒,其中酒精度含量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編輯:智陳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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