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 專題 > 2014年全國兩會 > 直播 > 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閉幕會 > 摘要
關于確認接受王曉、陳斯喜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通過
2014-03-13 09:38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人民網北京3月13日電 今天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閉幕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確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接受王曉、陳斯喜辭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贊成2797票,反對38票,棄權55票。大會主持人張德江宣布表決通過。
解讀:王曉、陳斯喜為何要辭去常委會委員職務?常委會組成人員辭職要遵循怎樣的程序?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出。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如果擔任上述職務,必須向常委會辭去常委會的職務。
我國憲法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人大與“一府兩院”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因此,如果一個人在“一府兩院”中任職,就須要辭去在人大常委會中的職務。否則,就會產生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問題。
2013年5月和6月,陳斯喜和王曉因分別調任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分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于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
正是基于前述法律規定,2013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關于接受陳斯喜、王曉辭去常委會委員等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根據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辭職的,應當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次會議確認。
按照議事規則,本次人代會專門安排議程,對這一人事變動進行確認。
簡歷
陳斯喜,男,1958年2月生,籍貫福建大田,研究生學歷。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2013年6月任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同月辭去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
辭任原因:任職國家行政機關
簡歷
王曉,男,漢族,1968年5月出生,山東棗莊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1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1991年7月到1992年12月,任山東省青島市供熱辦公室、熱電公司干部,此后任青島高科技工業園管委會公用事業局綜合部副部長、青島高科技工業園管委會主任助理。1995年3月,任共青團山東省青島市委副書記,1997年12月任共青團山東省委副書記。2000年10月任共青團中央青工部副部長。2003年7月任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2009年1月任共青團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2013年5月至今任青海委常委,青海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2013年6 月 辭去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
辭任原因:任職國家行政機關
編輯:龍明潔
相關新聞
頭條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