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6日)下午,在北京召開的第221場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龐星火通報:近期,國內多地報告進口非冷鏈貨品或包裝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為了進一步落實“四方責任”,加強重點人群、場所和單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市疾控中心研究制定了進口非冷鏈貨品的常態化疫情防控指引。

  一是做好貨品源頭管控。進口貨品入境時要按規定開展新冠病毒檢測、監測,并做好集裝箱和貨物外包裝的預防性消毒處理工作。所有進口貨品在通關、存儲、物流等環節應做好登記,并根據來源國家或地區疫情風險,做好物理分離。

  二是嚴格物流環節防控。進口貨品入境后,要嚴格落實市商務局制定的進口貨物轉運防控指引,做到與其他貨品無交叉,實施閉環管理,對進口貨品的攬收、分揀、投遞等,提倡自動化無接觸式運行,加強相關物流人員的個人防護和運輸工具的消毒。

  三是專門存放專人負責。進口貨品的承接單位建議設置進口貨品專門存放區,由專人負責。各環節從業人員及環境要建立完善的應檢盡檢、健康監測制度;郵政快遞業要嚴格按照國家郵政局相關規定開展經營活動。

  四是相關人員科學防護。生產經營、商業等企業工作人員及個體消費者收到進口貨品時,要戴好口罩、手套,對各層包裝做好預防性消毒,處理完進口貨品后及時規范洗手;包裝箱、包裝盒消毒后應及時丟棄或銷毀,盡量不帶入室內,建議進口貨品存放一段時間后再使用。保潔人員、環衛工人、廢物回收人員、垃圾處理場人員等相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如接觸進口貨品包裝或廢棄物,應加強個人防護,做好健康監測。相關工作人員在接觸進口貨品14天內如出現發熱、干咳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應及時就醫,并主動告知醫生相關流行病學史。(總臺央視記者 何暢 胡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