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具有中國特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形成,既有力維護了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促進了改革發展成果共享,又釋放了消費潛力、擴大了內需,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支撐。同時應認識到,我國社會保障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還有不小差距。我們要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建議》“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及時更新發展理念,努力健全制度體系,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堅持新發展理念。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建設高質量的社會保障體系是解決當前社會主要矛盾的內在要求。我們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良性循環,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時注意吸取一些國家陷入高福利陷阱的教訓,避免超越經濟發展水平的高福利對經濟可持續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健全制度體系。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成效顯著,但仍存在不完善之處。比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關標準和保障水平較低,調整機制還不完善;各項社會保障制度之間的銜接還不夠順暢;兒童福利、殘疾人福利、老年人福利以及相關補充性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相對緩慢,難以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等等。健全社會保障制度體系,需要完善制度設計、消除制度短板,同時統籌推進與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關系密切的戶籍、收入分配、公共政策、財稅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增強社會保障制度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適應性和制度本身的公平性、可持續性。
繼續擴大覆蓋面。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社會保障覆蓋面快速擴大,基本覆蓋城鄉各個群體。2019年末,我國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人數超過9.6億人,基本醫療保險覆蓋人數超過13.5億人,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參保人數均超過2億人;全國共有861萬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3456萬人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439萬人享受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同時應看到,社保轉移接續、異地就醫結算制度等尚不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社會群體的參保意識還不夠強,在就業地參保還存在一定障礙。對此,一方面需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個人參加社會保險的意識與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積極性,引導企業切實履行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定義務,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另一方面需要進一步優化制度設計,健全統籌城鄉、可持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穩步提高保障水平。
適度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我國社會保障水平堅持適時適度調整,既與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和公眾社會保障需求相適應,又考慮經濟社會運行狀況、物價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狀況、政府財政收入狀況等因素。同時,在綜合分析各種因素基礎上,建立健全社會保障水平的動態調整機制。比如,在醫療保險方面,為了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可通過實行門診統籌方式,把多發病、常見病的診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疇,進一步拓展藥品目錄范圍,發展中醫藥等民族醫療業,加快推進異地就醫結算,擴大群眾受益面,努力實現醫療、醫保、醫藥改革良性互動和同向集中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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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報 》( 2020年11月11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