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日前聯合印發的《關于促進消費擴容提質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意見》公布,提出進一步改善消費環境,發揮消費基礎性作用的一系列意見。近日各地對發揮消費基礎性作用高度重視,南京、寧波、廣州等地紛紛出臺各種利好舉措,內容從倡議干部帶頭消費、發放億元消費券到購車提供萬元補貼不等。

  從國家到地方,頒布促進消費的政策,出臺促進消費的舉措,對減輕疫情對經濟造成的影響,釋放消費者潛能,促進復工復產有重要的作用。不過,要讓這個“促進消費”的法寶變成“足金動力”,還需要“云保護”,就是要出臺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諸多線上舉措,能夠讓消費者實現無接觸權益保障,這是疫情防控的需要,也是調動持續消費積極性和消費動力的需要。

  “云經濟”呼吁“云保護”。 疫情期間,線上消費加速普及,云經濟日益火爆,而且,隨著以5G、人工智能等為主要內容的“新基建”興起,信息數字消費規模還將加速擴大,預計到2020年,我國信息消費規模將達到6萬億元。但是,傳統的行業監管、某些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缺陷不斷暴露,比如,預付式消費受疫情影響,面臨著諸多不確定性,有些線下消費轉為線上后,因為服務質量或品質引發了新的糾紛,再加上有些人趁“新”作亂,趁“云”忽悠,等等。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的“云保護”,健全線上消費者權益保障制度、保障機制、保障平臺,讓消費者在線上就能享受到權益保障的福利,這樣,才能讓“云經濟”行穩致遠。“云保護”是“云經濟”的助力器。

  “云保護”更能保障消費者權益。保障消費者權益是保護消費積極性的基礎工作。雖然,我們也出臺了一些制度舉措,我們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從每年的3·15消費者權益晚會看,各種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現象依然層出不窮。可以說,3·15晚會就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一個集結號,沖鋒號。今年,央視3·15晚會延期播出,晚會延期,保障消費者權益不能按下“暫停鍵”。我們應該在打造保障消費者權益“云保護”上下功夫,通過“云保護”讓消費者改變過去那種為了保護自身權益跑斷腿、說破嘴,堵滿心的現象,讓消費者實現足不出戶,就能通過“云保護”,享受權益保障。消費經濟進入云時代,我們的消費者權益保障也必須與時俱進,進入云時代。

  賡續消費動力需要“云保護”。2019年最終消費支出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的貢獻率高達57.8%;十九大報告也指出,要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只有長久保障好消費者權益,才能讓消費動力久盛不衰。建立保障消費者權益的“云保護”完善體系,刻不容緩。國家相關部門應盡快重新修訂消費者權益保障的相關法律,針對數字經濟,云經濟制定新的保障標準,同時,消費者權益部門必須更新理念,工作創新,打造出“云保護”的具體工作舉措。讓“云保護”成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消費動力的長久之計。

  疫情正在消散,復工復產正在加速度進行,促進消費的政策如一場及時春雨。危中有機,我們善于抓住機遇,實現促進消費經濟和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雙翅騰飛。經濟風起“云”涌 “云保護”強力護航,“云保護”助力消費經濟長盛不衰,成為永久強大發展動力引擎。(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