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一批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各級法院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及時、從嚴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積極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這些案例的背后,正是人民法院在非常時期的非常擔當。
疫情是一場災難,這場災難甚至要比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來得更為持久。疫情像一面照妖鏡,照向了人性最深處。照妖鏡之下,有人為了暴利制假售假、哄抬物價,有人為了“便利”抗拒防控、沖擊關卡,也有人伺機打劫綁架、尋釁滋事。而每當災難來臨,每個普通人在身心上也將受到不同程度的沖擊,變得尤為敏感,缺乏安全感與歸宿感。
在這種人們極易陷入惶惶不安的非正常社會心理狀態下,秩序的維護就顯得尤為重要,稍有不慎,則將產生破窗效應,發生規則崩裂之后的人倫踩踏。 疫情更像一面放大鏡,照向了社會最深處。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 疫情是對我國治理體系和能力的大考。 ”司法作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更面臨著終極考驗。在這場大考中, 各級法院交出的答卷不僅僅在于克服重重困難審結了多少起妨害疫情防控的案件,更指向這些具體案件背后賴以實現的制度與機制。
我們可以看到,在近期媒體報道的案件中,很大的特點在于快。如浙江省寧波市鄞州法院審理的一起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從抓獲到宣判一共只用了三天。這或許是因為只有快,才能讓疫情中的人們能夠免于惶恐;只有快,才能讓疫情中的人們能夠保有安全。重大疫情下,司法需要有勇氣,更需要有智慧;需要堅守,更需要變革。當疫情下的種種辦案不便遇上特殊時期中人們強烈又亟待滿足的司法需求與司法期盼,這要求司法機關在疫情的大考中反求諸己,讓司法改革的效能充分釋放。
為了實現快,各地法院合理調配審判力量,在嚴格依法的前提下開辟綠色通道,充分運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依法快立、快審、快判。截止3月4日,全國法院采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審理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分別達51.66%、40.53%。各地更是依托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在確保公正、符合保密和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過電話、視頻、微信等方式完成卷宗流轉、文書送達、指定辯護、開庭審理等工作。
快不是不要程序,不是不保證質量,不是不保障權利。重大疫情下,司法需要有擔當,更需要有定力;需要效率,更需要公正。針對疫期常見犯罪,最高院聯合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為依法及時、從嚴、準確懲處涉疫情犯罪提供了有效法律指引。各地高院紛紛出臺司法文件,落實意見,細化事實證據審查和定罪量刑標準,嚴格保障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確保“快審、快判”下的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疫情之下,我們看到司法勇敢面對,化被動為主動,不僅滿足了群眾司法需求,更讓公平與效率更為契合。其實,不只是在刑事審判領域,在民商事、訴訟服務等全方位司法層面,疫期中,各地法院集體擁抱網絡、擁抱智慧,網絡司法、在線服務全面開花結果。不少老法官敲出了人生中網上開庭第一錘,更有不少群眾第一次實際感受到了網絡訴訟的便利。讓我們看到了司法的未來走向。
我們有理由相信,這種疫情下的改革加速與成功其影響將是深遠的。我們并不感謝疫情,我們只感謝每一位為滿足群眾需求而堅守在法律戰線上的改革成果締造者以及為戰勝疫情而不懈努力奮戰的所有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