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水利部向全國水利系統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飲用水水源的監管,扎實做好農村供水、水庫安全運行、水旱災害防御、水利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水利工作。
通知要求,要全面保障農村供水安全,嚴格落實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滿足疫情防控要求的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機制和應急工作機制。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供水單位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要求做好水源保護、水質凈化消毒和水質檢測工作,加強飲水安全衛生知識宣傳。供水單位和相關運行管理人員要加強水源地、取水口、水廠和輸配水管網的安全巡查,有條件的要采取封閉管理措施,做好自身衛生防護工作。
通知明確,要加強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飲用水水源的監管,按要求做好相關監測,保障在線監測設施正常運行,發現監測數據異常要及時排查,及時報告、通報,并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實施處置措施。要做好水利工程日常巡查和安全監測,全面落實水庫大壩“三個責任人”,緊盯堤防險工險段,強化巡堤查險,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加強三峽、南水北調等重大水利工程管理,確保工程運行安全。各單位要密切關注巡查人員健康狀況,統籌安排人員力量,防止出現管理空白。
建設工地方也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對建設工地的疫情防控負首要責任,根據工程屬地要求,制定防控細則和應急預案并嚴格執行。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在建水利工程項目的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對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從嚴從重處理,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堅決予以停工停產。
同時,有關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落實黃河等北方河流防凌責任,強化對北方和南方部分地區抗旱工作的指導。密切監測天氣和凌情變化,加強預測預報、會商分析和骨干工程調度,落實堤防巡查值守和應急搶險等措施,確保防凌安全。統籌做好長江、黃河、珠江等江河及大中型水利設施的優化調度和合理配置,加強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保障城鄉供水安全。(總臺央視記者 周偉 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