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時代,一些明星因其正能量滿滿受到大量網民推崇、喜愛。然而,也有極少數明星因其言行出格而飽受質疑,如有人在社交平臺公開傳播宗教思想,儼然將自媒體平臺當成了“布道場”。
網絡空間是公共空間,不是私人的“一畝三分地”。作為公眾人物,明星大V粉絲眾多,其中不乏眾多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尚未成形的未成年人。據第44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8.54億,其中10-19歲的青少年群體占比16.9%,達到1.44億。明星大V利用自媒體發布宗教信息,其影響和危害不可避免地會波及到青少年群體。
明星大V在自媒體傳播宗教,也與我國現行相關政策相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6號《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非宗教團體、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動場所、非指定的臨時活動地點不得組織、舉行宗教活動。尤其是對于一些借慈善之機傳教的情況,《條例》第五十六條明確規定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公益慈善活動傳教。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互聯網上的任何活動都應嚴守道德、法律底線,更何況是頭頂“名人光環”的明星大V。
信仰可自由,但言行需有度。近年來有一些公眾人物因個人言行不當被爆出而“翻船”,明星大V需引以為戒,不僅要處處嚴格要求自己,還要始終保持對法律法規最起碼的敬畏,不要錯將宗教信仰自由當成網上傳教的“擋箭牌”,要切記互聯網不是私人的“后花園”更不是明星大V的“布道場”。(王欣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