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楠特
車險快要到期,就接到一堆保險推銷電話;剛拿到新房鑰匙,就莫名接到裝修公司電話,問房子是否需要裝修;使用APP遭遇個人信息收集等霸王條款……生活中,因個人信息泄露而導致的各種“騷擾”、詐騙不勝枚舉,給百姓生活造成了諸多不便。9月16日至22日,2019年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開展,主題為“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個人信息保護是今年網絡安全宣傳周的一個重點和亮點。
信息時代,公民個人信息安全與否,是事關公民安全、法律尊嚴、社會穩定的大事。當下,政府行政管理以及金融、電信、交通、醫療、物業管理、賓館住宿服務、快遞等諸多社會公共服務領域,收集和儲存了人們大量的個人信息。與此同時,移動APP強制授權、過度索權、超范圍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現象大量存在,埋下諸多信息安全隱患?梢哉f,只要有一環出現管理疏漏,就很容易導致個人信息非法流出。因此,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刻不容緩。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網絡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得到加強,國家網絡安全屏障進一步鞏固,凝聚了全社會共同努力的網絡安全防線正在高高筑起。針對個人信息保護的痛點,近年來我國也出臺了一系列法律和規范來保障個人信息安全。2017年6月,《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將網絡安全各項工作帶入法治化軌道,也對信息收集使用、網絡運營者應盡的保護義務等提出了明確要求。2018年9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向社會公布,個人信息保護法等69件法律草案列入第一類項目。2019年以來,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成立專項治理工作組,建立舉報渠道,對存在嚴重問題的APP采取約談、公開曝光、下架等處罰措施。不久前,國家網信辦公布的《網絡生態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也要求各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切實履行網絡生態治理主體責任,加強本平臺生態治理工作。
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構建健康的網絡空間,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對公民信息源頭治理的重要性凝聚共識。比如,政府要當好帶頭人,加強監督檢查,網信部門應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會商通報、聯合執法、案件督辦等工作機制,協同開展網絡生態治理工作,增強全社會共同治理意識;網絡行業組織要推進行業自律;企業須履行網絡生態治理責任,加強對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普通網民也應主動學習網絡安全知識,具備基本的網絡保護能力。唯有全社會從源頭共同治理,守護好百姓信息安全,才能維護好網絡安全,從而構建起天朗氣清的網絡空間,讓人民群眾在信息化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