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百人論壇專家委員會委員柯銀斌
由來自發達國家、中國以及“一帶一路”沿線的發展中國家企業共同投資建立的企業被稱為三方合資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理想的行為主體就是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注冊和經營的三方合資企業,這種企業也可以稱為LCD企業(L代表“一帶一路”發展中國家企業、C代表中國企業、D代表發達國家企業)。
首先,LCD企業能夠推動產業轉移。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由于中國擁有特殊的“樞紐”地位和作用,可以承接從發達國家轉移而來的產業,經過適應調整之后可以進一步轉移到其他發展中國家。在這過程中,LCD企業業能夠推動這個新的產業轉移趨勢,幫助“一帶一路”沿線的發展中國家承接來自發達國家的產業。
其次,LCD企業實現優勢互補。一般而言,發達國家企業擁有標準規則制定權、核心技術、全球化管理等優勢,中國企業擁有成本創新、生產制造、工程施工等優勢,發展中國家企業擁有當地市場經驗、熟悉當地文化、勞動力成本低等優勢。基于以上優勢互補結構建立的LCD企業,其經營成功的可能性更大。
最后,LCD企業促進共同發展。由于成員來自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LCD企業管理的復雜性要高于通常的合資企業。正因為如此,LCD企業中體現出更深的國際合作程度。只要管理得當,發揮各方潛在的優勢,LCD企業一定能夠取得成功。這樣的成果也將有利于三家企業所在國的發展。這正是“一帶一路”倡議所要求的方式和目標。(作者為“一帶一路”百人論壇專家委員會委員柯銀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