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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

租房新騙局:中介要求租客用APP 名為交租實為還貸

2017-07-31 17:21:00來源:羊城晚報

  近期,多名網友向羊城晚報記者爆料稱,自己在與租房中介簽訂合同時,被要求下載指定APP按月交租,隨后卻發現已背負網貸。記者調查發現,這類APP名為租客的交租平臺,實則與網貸平臺無異。中介公司可從中套得全款,網貸平臺則獲得“利息”,而租客卻需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和風險。

  北京全面整治拆除群租房。(資料圖)

  A中介

  要求重簽合同使用APP交租

  今年2月,在北京居住了5年的石先生被“大熊公寓”房屋中介告知,原先與石先生簽訂合同的中介公司已經被收購,現需簽訂新合同。簽訂合同時,石先生還被告知可選擇“分付君”APP月付租金,每月自動扣款,不需交付押金。若不選擇此種方式,則需一次性將所有房租全部付清。

  “那時想著,這是他們隨便找的一個APP,也不出名,應該不會跟貸款扯上,也就沒放在心上。”石先生表示。記者調查發現,多名網友也曾爆料稱,中介曾以合同無效、沒時間收租等理由,要求租客下載指定APP交租,且告訴租客用這類APP只為交租,并非貸款,更不會影響征信。

  然而經歷了類似事件的陶先生則透露,自己懷疑每月交付的租金中,包含了交租APP收取的利息。今年3月,陶先生在北京一家名為“金華愛家”的房屋中介處簽訂租房合同,并向“金華愛家”提供了身份證和銀行卡等個人信息,且被要求在“會分期”APP每月交租。

  但最近陶先生卻被告知,原先的“金華愛家”被一家名為“北京昊園恒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中介公司收購,需變更租房合約。陶先生便與新中介再次簽訂合同,從8月開始,房租將由另一家名為“元寶e家”的APP收取。陶先生發現,交租平臺雖變,但租金和利息卻沒有變。

  B租客

  背負貸款或影響個人征信

  終于在半個月前,石先生在查詢征信記錄時,發現自己背上了網貸。為此,他找到“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員,要求解綁自己的銀行卡,但始終沒有結果。

  陶先生也逐漸生疑,要求“會分期”解綁自己的銀行卡。客服則告知陶先生,解綁銀行卡必須中介一方參與才可操作。而中介則承諾陶先生“這幾天給解除”,但始終未兌現承諾。無奈之下,陶先生只好將綁定“會分期”銀行卡的余額全部轉走。

  “我其實也懷疑過,但是目前并未造成損失,還不確定中介是否在騙人。”陶先生表示,他曾質問過中介是否會給自己帶來影響,中介回復稱只是更改合同而已。“我希望能盡快將身份證和銀行卡與‘會分期’平臺解綁,不要給我造成失信或其他后果。”

  除了北京,武漢的王小姐也有類似經歷。她告訴記者,幸虧自己及時發現并要求終止貸款,才沒有造成更多損失。“但很多同學不喜歡深究細想,就莫名其妙地背了一個貸款。而這種金融貸款,以后會影響買房買車。”

  C調查

  數家中介公司經營異常

  這些中介公司到底是什么名堂?記者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上查詢發現,在“2016年4月份被投訴前10名房地產經紀機構”中,而聲稱已被收購的“金華愛家”排名第五。

  記者還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檢索發現,“北京昊園恒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與“夢想大熊(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即“大熊公寓”)已處于異常經營狀態,原因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此外,這些企業均顯示“開業”,并無被收購的相關信息。記者多次致電這些企業在網上留下的聯系方式,均已易主或無人接聽。

  與此同時,記者發現被網友舉報最多的“大熊公寓”并無官網,其官微留下的電話號碼也已易主。然而通過該中介公司留在網上的房源信息,記者聯系到了一名曾在其中工作過的中介人員。他告訴記者,“大熊公寓”已于數月前被其它公司收購。

  該中介人員還表示,自己目前服務于另一家中介公司,與“大熊公寓”的操作模式相同,都是在租客簽合同時,要求租客下載注冊一款APP,在上面按月交租。他還透露,目前市面上有大量這類APP,這種模式已經存在數年之久。

  D真相

  交租APP實與網貸平臺無異

  為探明真相,記者下載安裝了“元寶e家”、“分付君”、“會分期”等相關APP,發現確實可為租客提供分期業務,有些也可提供貸款業務。其分期業務流程一般為:平臺先為租客全款墊付房租,用戶則每月按時還款,但需支付一定的“服務費用”。例如,用戶在“會分期”申請分期1年,則需支付8%的“服務費用”。

  而“分付君”的一位業務經理則告訴記者,該APP并非網貸平臺,“我們是與商家(中介)合作的,先全款墊付租客的租金,由租客分期還款,商家可以快速拿到現金。平臺的話,就收取一定的利息。假如分期一年的話,利息就是7%。”

  由此可見,這類交租APP名為分期、實與貸款無異,并獲取利息即“服務費用”,而中介則可從中套現。租客以為只是在APP上按月交租,實際上是按月還貸。另外,在這類APP的服務協議中,都有征信方面要求,若租客不能按時還貸,或對個人征信有負面影響,多名網友反映自己的個人征信已因此受到影響。

  然而吊詭的是,這類APP與中介的合作模式顯得十分隱秘,在其官方渠道均無法查詢。例如,“元寶e家”官網頁面雖有“商家合作”一項,卻無法點開,此外其客服電話也無法撥通。

  E走訪

  廣州疑也存在此類騙局

  此類騙局在廣州是否存在?記者以租客身份走訪了數家房地產中介公司。廣州鏈家的工作人員表示,在正規的中介公司,租戶和房東一般都會簽訂租房協議,包括租期、交租方式、中介費等信息,具有法律效力,絕不會要求租戶下載任何APP,并改變交租方式。

  唐盛房產的工作人員則透露,只有一些小型的私人中介,才會要求安裝APP來交租。裕豐地產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在廣州這么大的市場,肯定存在一些不良中介,為了賺錢要求租戶下載相關APP。海珠區一名房東則表示,自己在廣州也聽說過這類情況。

  對此,廣州房地產中介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協會暫未收到相關案例的投訴。

  F律師

  中介或涉嫌構成詐騙

  廣東著名建筑房地產律師及房地產法庫創始人劉金綱、房地產法庫核心成員劉金明認為,從民事層面來看,租客和網貸平臺之間的借貸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理由是網貸平臺和中介公司對租客存在欺詐情形;租客受到中介公司誤導,雖然在注冊時點擊了借貸合同條款,但亦存在重大誤解情形。

  從刑事層面來看,中介公司采取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使租客誤以為在通過網貸平臺支付房租,但實際上是在借款和還貸款,根據《刑法》第22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可能涉嫌構成詐騙罪。

  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數額較大”而應定罪處刑。

  兩位律師建議,租戶需要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尤其是防騙意識,切忌貪圖小利,以免落入消費陷阱甚至被騙。一旦發現被騙,租客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以欺詐和重大誤解為由,向法院申請撤銷與網貸平臺的借款合同,并要求網貸平臺、中介公司連帶賠償損失。

  羊城晚報記者 謝楊柳 鐘傳芳

  實習生 陳建連 曾國青

編輯: 王丹蕾
關鍵詞: 租客;APP;中介公司;中介人員;租房合同

租房新騙局:中介要求租客用APP 名為交租實為還貸

近期,多名網友向羊城晚報記者爆料稱,自己在與租房中介簽訂合同時,被要求下載指定APP按月交租,隨后卻發現已背負網貸。”  由此可見,這類交租APP名為分期、實與貸款無異,并獲取利息即“服務費用”,而中介則可從中套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