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經濟作為一大新型經濟形態,正快速崛起。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問:分享經濟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有何重要意義?
答:分享經濟在現階段主要表現為利用網絡信息技術,通過互聯網平臺將分散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經濟形態。
分享經濟利用“互聯網+”,創造了很多新業態,化解了不少過剩產能,帶動了大量就業。大力發展分享經濟,是在經濟新常態下落實“五大發展理念”的重要體現,有助于優化要素資源配置,促進供需高效對接,提升經濟增長水平。
問:我國分享經濟發展目前面臨哪些突出問題和挑戰?
答:我國分享經濟發展面臨著認識不統一、政策尚不健全、平臺能力不足和公共服務不夠完善等問題。
一是認識尚不統一。分享經濟引發了社會普遍關注,但其發展過程中暴露的不規范問題,造成各界對分享經濟存在擔心和憂慮,需要政府釋放積極信號,凝聚社會共識,增強市場主體信心。
二是政策亟待健全。分享經濟正逐步滲透到經濟社會各個領域,但個別行業和地方政府在管理中形成的一些“隱形門”“玻璃門”依然存在,部分領域尚存管理空白,企業經營相關業務時難以進入或無法可依,需加快完善各領域配套政策。
三是平臺能力不足。我國生活消費領域分享經濟已取得長足發展,但生產要素領域的分享起步不久,許多領域尚未充分利用分享經濟模式實現資源有效利用,一些公共平臺建設仍存不足,亟需加以完善。
四是公共服務仍需完善。許多分享經濟平臺企業反映,在利用分享經濟思維實現創新創業時,缺乏公共數據資源的支持,企業發展遇到現實瓶頸。因此,需要政府進一步加快數據開放共享,促進數據流動,支撐分享經濟新業態發展。
問:針對我國分享經濟現階段發展所存在的主要問題,《意見》重點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促進分享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答:為進一步營造良好政策環境,推動分享經濟快速健康發展,《意見》主要提出了以下措施。
在市場準入與監管舉措上,《意見》提出,一是避免用舊辦法管制新業態,破除行業壁壘和地域限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資源提供者市場準入條件限制,審慎出臺新的市場準入政策;二是探索建立政府、平臺企業、行業協會及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共同參與的分享經濟多方協同治理機制;三是根據分享經濟的不同形態和特點,科學合理界定平臺企業、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的權利、責任及義務;四是依法合規保護平臺企業、資源提供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五是鼓勵和引導分享經濟企業開展有效有序競爭,切實加強對分享經濟領域平臺企業壟斷行為的監管與防范;六是依法推進各類信用信息平臺無縫對接,打破信息孤島,建立政府和企業互動的信息共享合作機制;七是鼓勵和支持具有競爭優勢的分享經濟平臺企業有序“走出去”。
在保障措施上,一是大力推動政府部門數據共享、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加大政府部門對分享經濟產品和服務的購買力度等;二是研究完善適應分享經濟特點的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措施,落實相關就業創業扶持政策;三是研究完善適合分享經濟特點的稅收征管措施,不斷提高分享經濟納稅服務的信息化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反映分享經濟的統計調查指標和評價指標,科學準確評估分享經濟在經濟發展、改善民生、促進就業和增加居民收入、擴大國內消費等方面的貢獻;五是及時調整不適應分享經濟發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不斷優化法律服務;六是各地區、各部門要擔起責任、主動作為,切實加強對分享經濟的深入研究,不斷完善發展環境,創造良好社會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