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的周某買房后還不上月供貸款,打起了“滴滴”平臺約專車的歪腦子,前往外地后對司機進行搶劫。近日,周某被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搶劫罪依法起訴后,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
2016年12月23日晚,周某在上海浦東的出租屋上網時,一條搶劫黑車司機的新聞讓他心中一動。原來,就在幾個月前,周某剛在老家江蘇東臺按揭買了套房子,眼看這個月還貸日就在眼前,正為籌款焦頭爛額。
周某想到去無錫找一下同學,從上海打專車到無錫再進行搶劫,外地作案較保險。第二天下午5時許,周隨身攜帶早已準備好的水果刀、皮手套,通過滴滴打車呼叫了一輛專車,訂單寫明,從上海閔行到江蘇無錫濱湖萬達廣場。不久,專車司機范某駕駛一輛黑色榮威轎車到來。
上車后,周某坐上副駕駛位置,向司機解釋說,自己要到無錫親戚家去,沒身份證坐不了高鐵。兩人商量好:直接取消訂單,在滴滴平臺結束計價,到目的地后,再由周支付現金600元作為車費。
嫌前排不好下手,下高速后,周某借口暈車坐到后排。先讓送到無錫濱湖文化宮附近,又改口要到同學家所在小區,故意將目的地選在小區角落,卻發現人多不好下手,換了一次地址仍未得手。
周不死心,借口轉賬向司機索要了銀行卡,又佯裝接電話,乘機查閱手機地圖尋找更偏僻場所。最終司機同意加80元車費改到機場附近。
聽到汽車導航提示接近目的地,周準備好作案工具,讓司機一直往小區偏僻處開。停車后,周讓司機手機操作轉賬轉移其注意力,周乘機戴上手套、拿好刀,一手從后方勒住司機脖子,一手用刀抵著脖子要錢。范拿出800元,說銀行卡里沒錢。周不信,讓司機查詢,因司機未開通電話銀行只好作罷,周又將范某身份證拍照威脅不許報警。周下車逃離后,司機很快報警。
第二天凌晨警方抓獲周時,他剛用贓款請同學吃過燒烤,若無其事在網吧上網。很快,警方在手機上找到其在滴滴平臺上與范某交易記錄,及逃離前所拍攝的范某的身份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