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兩名辱國候任特區立法會議員喪失議員資格,兩人其后上訴失敗,繼而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16日宣布駁回兩人申請。(1月16日新華社)
自去年10月香港兩名辱國候任特區立法會議員在宣誓就職時百般作騷,丑態迭出,甚至惡意改變誓詞,公然挑戰國家憲法和特區基本法以來,至今已三月有余,其間“港獨”分子如“跳梁小丑”不斷伺機作亂,肆意踐踏香港社會核心價值的行為令人不齒,也深度傷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和海外華人的感情,更是激起了社會各界的共同憤慨,是可忍孰不可忍。
按說這兩位被取消候任議員資格后就應當反躬自醒,認清形勢,深刻懺悔自己的不當行為,然而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兩人中毒已深,仍不思悔改,妄圖通過上訴至終審法院來改變局面制造影響,結果可想而知,如今終審法院的判決出爐,不僅讓兩人可能面臨“傾家蕩產”之禍,更給了“港獨”分子迎頭痛擊,也讓眾多堅持國家統一的炎黃子孫拍手叫好,感到大快人心,此所謂“玩火者必自焚”的最佳闡釋。
眾所周知,香港議員就職宣誓是基本法的憲制要求,特區法律對議員宣誓亦有明確規定,嚴格依法宣誓是就任議員的必要條件。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其立法機關成員必須遵守國家憲法和特區基本法,維護法律的尊嚴與嚴肅性,這是最基本的政治倫理。梁、游兩名候任特區立法會議員,拿就職宣誓當兒戲,引起全社會公憤,最終“吃不了兜著走”早就在意味之中。報道顯示,這次的訴訟費和政府支付的律師費可能高達1000萬元港幣,因此梁、游可能要負擔800萬元。此舉令梁、游二人不但要交出已經申領的185萬元議員薪資,另外還要賠律師費,他們發的這一場荒唐議員夢,成本實在太高。
應該說,終審法院最終駁回梁、游兩人上訴申請,對“港獨”活動無疑是“當頭棒喝”,也向外界表明,香港從來不是獨立國家,特區立法機關更不容用作“播獨”平臺,“港獨”分子更休想混進權力架構,危害“一國兩制”和特區與中央關系。終審法院有此一駁,可謂昭示了正義與價值。
梁、游辱國舉動雖為個別事件,但透過現象看本質,其絕非普通小事,其背后必定有西方反華勢力從中作祟,為其“包攬訴訟”,種種跡象顯示,游、梁二人此舉是反華勢力的刻意安排,是一次別有用心的政治破壞。
特別是新年伊始,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與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朱凱廸、羅冠聰等人日前赴臺灣出席“臺獨”政團“時代力量”的論壇,公開宣揚香港、臺灣“自決獨立”。雖說一行人一路遭到多個“反港獨”和統派團體的抗議,但此事也警醒我們,當前,在事關“一國兩制”偉大實踐的制度底線,事關國家安全、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等國家核心利益,事關國家民族利益和香港根本利益面前,務必保持高度警惕,通過高揚法治正義大旗,堅決抵制港獨逆流。
“天下大勢,浩浩湯湯,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港獨惡行逆潮流而動,如同螳臂擋車,可謂自不量力,更不會得人心,必將被掃入歷史的垃圾堆,這是來自歷史的經驗,也是對“港獨”分子的最深刻警醒。(南方網張培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