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車車主接單被罰2萬起訴客管中心 4度延期獲勝訴
2016-12-30 15:31: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專車第一案”車主陳超勝訴)
【“專車第一案”車主陳超勝訴】12月30日,2016年倒數兩天,四度延期后,專車第一案宣判了,車主陳超勝訴。
“專車第一案”是一場漫長的行政訴訟。2015年1月7日,濟南專車司機陳超使用“滴滴打車”軟件載乘客被抓,罰款2萬元,隨后陳超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濟南市客管中心撤銷處罰。
2015年3月18日,濟南市中法院正式受理該案,于同年4月15日開庭審理。該案先后四度延期,歷時一年多,也是國內第一起私家車主使用打車軟件載客而被處罰并訴諸法庭的案例, 被公眾以及媒體廣泛關注,被稱為“專車第一案”。
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認為,陳超的行為構成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但是考慮到網約車這種共享經濟新業態的特殊背景,認為該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小。
也認為雖然被告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可以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行為可以依法進行處罰,但是因為陳超僅在道路運輸經營行為中僅具體實施了其中的部分行為,在現有證據下,被告將本案行政處罰所針對的違法行為及其后果全部歸責到原告,并對其個人做出了較重的行政處罰,處罰幅度和數額畸重,存在明顯不當,根據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依法應當予以撤銷。此外,行政處罰決定書因為沒有違法時間、地點、經過以及具體情節,也應當撤銷。
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宣布判決,撤銷被告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于2015年2月13日作出的魯濟(01)罰(2015)871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案件受理費50元,由被告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負擔。
編輯:范斯騰
關鍵詞:車主;客管;專車第一案;專車司機;行政處罰決定書
12月26日晚,省城黃崗附近,一司機王明(化名)給一醉酒男子代駕。王明稱,在自己開車過程中,醉酒的車主不停地嘟囔著什么,后來又沖著他不停地罵罵咧咧。此時男車主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面向王明道歉。
2016-12-28 08:55:36
春節臨近,沒有車的忙著租車,有車的也不能掉以輕心,汽車保養和汽車防盜要做足功課。防盜磁片是通過堵住汽車鑰匙孔,依靠防盜磁片的強磁力吸到汽車車鎖鎖眼中,蓋住鎖芯,以達到汽車防撬盜保護裝置。
2016-12-26 10:34:00
烏魯木齊市昨天正式投放近萬個互聯網預約選號。凡是烏魯木齊車主只要通過12123手機客戶端進行選號,足不出戶就能選中自己心儀的號牌。
2016-12-13 16:00:18
參與討論
我想說
央廣網官方微信
手機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