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長制”將納入中央環保督察
2016-12-12 14:10:00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2月12日電(記者 曹瀅)中辦、國辦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按照《意見》要求,“河長制”主要突出地方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在水污染防治中起到“攻堅克難”作用。據悉,“河長制”將被納入中央環保督察,以切實推動各地落實環境保護責任。
在12日舉行的國新辦發布會上,水利部、環保部相關負責人向媒體介紹了“河長制”的來歷和河長責任如何落實等問題。
水利部副部長周學文說,按照《意見》要求,我國將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總河長,由省委書記或者省長來擔任。主要河湖流經的市、縣、鄉也要分級分段設立河長,由同級負責同志擔任。
這就意味著,今后我國31個省級行政區黨委或政府“一把手”將有一個新頭銜:“總河長”。事實上,這一制度在部分省區市已有近十年實踐探索。2008年6月,江蘇在太湖流域首推“河長制”,此后,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全境推行“河長制”,16個省區市部分實行“河長制”。
《意見》規定,“河長”的職責是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問題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周學文強調,“河長制”突出的是地方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河長制”落實得好不好,要看最后實施的效果好不好,能不能做到每條河湖要有人管,能夠管得住,管得好。“江西實施‘河長制’過程中,每一條河邊上都有一個牌子,這一條河的河長是誰,聯系電話是多少,明明白白寫在公示牌上。”周學文說。
長期以來,一些地方環境治理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存在選擇的“兩難”。“河長制”能不能取得實效,更關鍵的還是看對地方黨政部門的考核標準是什么,執行嚴不嚴。
周學文介紹,這次《意見》明確指出誰考核誰、考核什么、考核結果怎么用等問題。總的來說,“河長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一個重要依據。如果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也就是追究河長的責任。
環保部水環境司司長張波坦言,在水污染防治過程中遇到的一個“攔路虎”就是一些地方的產業結構布局不夠合理。“當黨委政府的責任落到實處,黨委政府領導成員對每一個河段都負起責任來的時候,相信他們會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推動化工園區產業的結構調整,優化布局。”
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環保部目前正在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張波說,“河長制”建立和落實情況將被納入中央環保督察。要結合水十條實施情況的考核工作,強化信息公開、行政約談和區域限批,切實推動各地切實落實環境保護的責任。
編輯:王丹蕾
關鍵詞:生態環境損害;超標排污;河長制;意見;一把手;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環保部;水污染防治;水資源保護
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全文),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行為,堅決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設障、捕撈、養殖、采砂、采礦、圍墾、侵占水域岸線等活動。
2016-12-12 13:41:00
11月8日,貴州省環境保護廳召開新聞通氣會,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進行解讀 賠償范圍包括清除污染費用、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生態環境修復期間服務功能的損失、生態環境功能永久性損害造成的損失以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調查、鑒定評估、律師代理、訴訟、第三方監理等合理費用。
2016-11-10 21:57:00
誰污染 誰埋單(說道),近日,吉林、江蘇等七省市印發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標志著我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的大幕已經拉開。生態環境賠償制度,不僅涉及污染主體對受害人的賠償,也涉及對生態環境的補償與修復,關系群眾利益,關系環境安全。
2016-11-09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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