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廣州見女網友后以身撞車
2016-06-02 19:16:00 來源:騰訊
(通訊員 楊敬 岑柏瀚 陳玉敏)今天(6月2日)廣州公安公布日前一名男子在廣州從化懷疑碰瓷案件的實情:5月8日22時許,從化街口青云路,一男子突然沖出馬路,先是故意撞上一輛摩托車,后再沖入車流鉆入一輛轎車車底,無論司機怎么勸阻,竟躺地上不起來了!男子瘋狂的行為引來市民聚集圍觀,沿路車輛更是堵了個水泄不通。司機擔心遇到碰瓷,趕緊報了警。接到群眾報警后,新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處置。看到民警到場,疑似“碰瓷”男子竟流露出不易察覺的輕松。
經初步調查,男子李某(男,32歲,重慶潼南人)幾月前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女網友。在長時間的聊天中,雙方感情逐漸升溫。女網友稱家在從化,與媽媽經營一家花店,家境殷實,并以做女朋友為由,不斷邀約李某來從化一起經營花店。
5月3日,李某從天津抵達從化后,隨即落入傳銷窩點,手機、身份證件被搶走,人身自由被限制,并被不斷“上課”洗腦。李某在自知落入傳銷組織后,一開始表現得很順從,并按要求繳納了一定的入門費,騙取了傳銷人員的信任。5月8日晚,為了避免引起親人懷疑,傳銷人員陪同李某外出放風,向親人報平安。趁著陪同人員不備,李某果斷鉆入車底引發圍觀,以此方式尋求幫助,脫離傳銷組織。目前,李某已聯系上家屬,并平安返家。
經調查,該名男子陷入的傳銷組織以天津某化妝品公司為外殼進行掩飾,通過招工、網戀等方式,誘騙人員上門進行洗腦控制,組建傳銷組織,不斷發展壯大。湊巧的是,在同個地區另外一個傳銷團伙也打著天津某化妝品公司的旗號來進行非法傳銷活動。
據了解,兩個傳銷團伙的頭目分別為朱某(女,26歲,廣東韶關人)、王某(男,28歲,江西上饒人),兩人均曾于2014年下半年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期間,因實施非法拘禁及組織領導傳銷罪被相關司法機關予以處罰。
2015年11月,二人先后來到從化,對外均以天津某化妝品公司為外殼進行掩飾,通過招工、網戀等方式,誘騙人員上門進行洗腦控制,組建傳銷組織,不斷發展壯大。
兩個傳銷組織架構呈金字塔形,上下級之間等級森嚴,由上至下分為老總、經理、大主任、主任(又稱業務主管或家長)、老板(也叫業務員、家庭成員)、新人(家庭客人)等多個級別。傳銷人員在繳納2800元基礎入門費用加入組織以后,就需要通過不斷地以拓展下線發展業務的方式向著金字塔的頂端攀爬。傳銷組織內部分工極其嚴密,組織成員嚴格按照層級進行分工,各司其職。組織頭目朱某、王某分別管理多名主任級人物,主任再負責管理多個“家庭”(即窩點),每個家庭選任一名家長,家長主要負責管理家庭成員,外出市場買菜也都由專人負責。
為規避檢查,傳銷組織成員多以假身份、通過扮演夫妻等隱蔽方式向中介公司租房,租住地點主要選擇沒有小區物業管理的高層樓房,為防止新到成員在拘禁、“洗腦”期間發生意外,同時避免新成員在求救時被群眾發現,其居住樓層基本選擇在七樓、八樓等較高樓層,并且房屋必須要求已經安裝防盜網,窗戶密封性較好。
傳銷組織成員大部分是以天津某集團化妝品有限公司員工身份,以該集團的化妝品或者養生產品作為宣傳,并使用“溫柔的美”、“溫柔的夢”等極具誘惑性的昵稱以及美女頭像通過發展網友、網戀的方式,誘騙網友到從化,之后進行控制“洗腦”。其中,也有個別成員是以介紹工作為名通過誘騙親戚朋友、同學到達從化后加入傳銷組織。
傳銷人員將網友或親戚朋友、同學誘騙到從化后,會先邀請其到飯店吃飯,然后將其帶回出租屋,由其他成員按照窩點分工,對新人進行毆打,同時搶奪、扣押新人的手機以及其它隨身財物。對新到人員,傳銷人員會進行“洗腦”并大肆宣揚加入傳銷組織的好處,同時對新人實施全天24小時的嚴密“考察”、監控,新人出入需得到“家長”的同意,就連上廁所或站到陽臺、窗邊等都被嚴格監控,以防止新人采取各種方法試圖逃脫或發出求救信號,若新人出現反抗等行為就會遭到傳銷人員的毆打、恐嚇。
據被解救的受害者稱,平時的“上課”中,傳銷組織成員多以“政府部門、警察局有我們的人”,或“知道家人信息,敢報警逃跑就對你家人不利”等相威脅恐嚇,以致對警察產生不信任,不敢求救。
編輯:馬文靜
關鍵詞:傳銷組織;男子;女網友;李某
5月23日晚上七點,王女士打電話給小王,稱老媽前幾天意外摔傷,要他趕緊回家幫忙照顧。王女士打電話給小王,謊稱自己已辭職,沒錢充話費,讓小王幫充一百元,他當即答應。
2016-05-30 20:30:00
5月23日晚上七點,王女士打電話給小王,稱老媽前幾天意外摔傷,要他趕緊回家幫忙照顧。王女士打電話給小王,謊稱自己已辭職,沒錢充話費,讓小王幫充一百元,他當即答應。
2016-05-30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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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1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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