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視組:航空業四單位被指“利益輸送”
2015-10-18 21:12:00 來源:法制晚報
法制晚報訊(記者 許騰飛 溫如軍)10月18日19時許,中紀委再顯“霹靂手段”,同時公布2015年第二輪巡視11家單位巡視反饋情況。
法制晚報(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梳理11份巡視反饋發現,其中中航集團、東航集團等6家被巡視單位被指“兩個責任”履行不到位,商飛公司、中鋁公司等5家單位被明確指出“利益輸送”。
民航業四家單位被指“利益輸送”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5年6月底至9月初,中央巡視組對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交通運輸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鐵路局等26家單位進行專項巡視。
在本輪巡視中,航空業的東航、中航、商飛公司、民航局4家單位均被指“利益輸送”。
第九巡視組組長佟延成指出,中國商業飛機公司大額資金使用管控不嚴,有的拆分合同規避“三重一大”審批程序,個別領導人員涉嫌利用管理漏洞進行利益輸送,存在較大廉潔風險。
根據巡視反饋,東航集團有的領導人員成立關聯公司進行同業經營;航空貨運大量委托代理,客運營銷重復獎勵機票代理商,大量贈送免優票。
中國航空集團則被指采購環節管控不力,存在利益輸送問題;客運銷售管理漏洞較多;職工持股企業依附主業,違規開展關聯交易,損害國企利益。
而對中國民航局的反饋措辭更為嚴厲:“一些部門圍繞航線航班時刻搞權力尋租,相關人員利用審批資源收受巨額賄賂,向特定關系航空公司進行利益輸送,行業性腐敗問題嚴重;圍繞航空經濟發展,下屬企業與特定關聯企業“定向合作”,成立公司“定制推廣”專用設備,“內外勾結”形成航材采購腐敗“利益鏈”,蠶食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本管理失控,共生性腐敗問題突出。”
今年民航業多名官員接受調查
法制晚報(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據媒體報道,本月9日,民航局運輸司國際航空運輸處處長魏洪被帶走調查。
中央第十二巡視組自7月2日起進駐中國民航局,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巡視。在此之前,民航系已經有多位管理人員被帶走調查,運輸司則是被帶走的重地。
在魏洪之前,民航局運輸司國內運輸處處長蘇紅、首都機場股份公司總經理史博利、民航空管局局長助理劉德華等官員相繼接受調查。
多位供職于民航系統的人士表示,由于從民航局到航空公司、機場、空管系統等環節是較為封閉的體系,容易引發“窩案”,而隨著巡視組進駐民航局,更多“冰山”漸漸浮出水面。
其中,民航局運輸司的主要職責涉及17大項,包括負責起草民航運輸、通用航空等法規、政策、標準;負責民航運輸市場及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航空運輸協會開展銷售代理管理、航空運輸業務行業自律等相關工作;負責機場地面服務機構的許可管理;審核并落實國際民航組織等國際、地區性組織有關國際航空運輸的決議、標準或建議措施等。
其中最重要的職能,就是對航空公司新開航線航班以及新設航空公司的審批。在高速增長的中國民航,掌握有限的航線時刻資源的部門,擁有著絕對天然的權力。
“要拿到好航線、好時刻,肯定要跟上面搞好關系。”一位在國有航空和民營航空都曾工作過的航企高層表示,在這方面,每家航空公司的做法各不相同。有的航空公司請吃請喝、贊助旅游,而有的航空公司則一度定期給審批部門送上“航線協調費”。
編輯:付若愚
關鍵詞:民航局;航空業;航空公司;利益輸送;內外勾結
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向民航局反饋專項巡視情況,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向中國民用航空局反饋專項巡視情況(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周哲 攝) 根據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部署,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向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反饋專項巡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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