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房客抱走老板外甥賣掉獲刑11年
2015-05-23 12:07:00 來源:華商網(wǎng)-華商報
華商報訊(記者 寧軍) 本想著房客是熟人,就把7個月大的孩子放在房客屋里讓幫忙照看,卻不想竟被這個60多歲的熟人抱走賣了!近日,拐賣男嬰的房客范某一審獲刑11年,買主夫婦也分別獲刑。
托房客照顧孩子 卻被抱走賣了
去年4月4日下午,朱女士抱著7個月大的兒子到城南杜城村其姐姐朱某經(jīng)營的旅館。朱某隨后把孩子放在了一個房客的屋里,誰知孩子和房客一同失蹤了(去年4月11日、5月20日華商報曾兩次報道)。事發(fā)后,朱女士向公安雁塔分局報警。朱某回憶,房客自稱是富平人,60多歲,是在外面做活的,因其常來旅館住,她就沒要身份證登記。
同年4月11日,案件告破。據(jù)警方調(diào)查,房客姓范,1989年曾因盜竊、詐騙被判刑12年。當(dāng)年3月底,他就打算偷嬰兒販賣,并告知咸陽男子李某,李某同意購買。
范某供述,當(dāng)時他在西萬路勞務(wù)市場找活,以前干活時認(rèn)識的李某讓他打聽有沒有人賣嬰兒,說是有個甘肅人要買孩子。4月4日,朱某讓范某幫忙照看一下孩子,隨后,范某抱著孩子攔了輛出租車趕到西工大西門外。幾分鐘后,李某和兩個女子出現(xiàn),抱了孩子并給了一沓錢,一共八千多元,“我說不夠,(李某)又給了我300元。”
買者稱買來是為自己養(yǎng)
48歲的李某供述稱,此事是范某提出來的。“他說有姐妹倆開了個招待所,有個7個月大的男嬰不要了,讓我打聽有沒有人要。”他稱,關(guān)于買賣嬰兒的事,他倆在勞務(wù)市場談了兩三次。范某偷出孩子后,他和媳婦劉某去抱孩子,確認(rèn)孩子沒有疾病和畸形,給了范某9000元后就把孩子抱回了家。“我和我媳婦沒有娃,我想買來自己養(yǎng)。”
劉某稱,瘸腿老漢(范某)并沒有說孩子的來源。抱走孩子后,他們夫妻把孩子藏在徐家莊的租住房里喂養(yǎng),直至案發(fā)。雁塔檢察院認(rèn)為,范某拐賣兒童,李某、劉某收買被拐賣兒童,分別涉嫌拐賣兒童罪和收買被拐賣兒童罪。
近日,雁塔區(qū)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5萬元,李某夫婦分別獲刑1年、9個月。
編輯:龍明潔
關(guān)鍵詞:房客;獲刑;范某;李某;徐家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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